【香港法庭】男子七一刺警案后连登留言 煽惑伤警罪成还押至11.1判刑
2024.10.04
香港七一刺警案当晚,一名男子因在网上讨论区「连登」留言,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案件周五(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裁决;暂委法官陈慧敏表示,不相信被告只是贪玩「食花生」,亦拒绝接纳被告解释自己留言是欲表达事件「好假」,认为被告明知7.1为高危敏感日子,而当时社会弥漫仇警情绪,但被告仍留言建议攻击警员较脆弱身体位置,强调有关留言首尾呼应、步步推进,累积下加强煽惑效果,不能抹杀有人被煽惑犯案的风险,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须即时还押,案件并押后至11月1日作求情及判刑。
法官批被告解释论调是「大谎话」
被告容昌明(现25岁,装修工人),被控于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图使香港警务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上述警务人员。容在审讯时曾作供,解释留言只为「食花生」及贪玩,并欲表达七一刺警案事件「好假」,同时回骂留言骂自己的网民,无意煽惑他人攻击警员。
暂委法官陈慧敏裁决指,被告一方面称自己不仇恨警察,但其留言内容包括:「插X死佢(受伤警员)老豆老母」,与被告表示自己「食花生」的说法自相矛盾,认为被告之论调是「大谎话」,根本不能成立;又认为在相关留言的对上一则留言,附有受伤警员照片,而被告于1秒后即发表上述留言,是对照片的即时回应,被告亦在警方录影会面中,承认自己留言提及「老豆老母」,是指向警员的父母,有「幸灾乐祸」的意思。
质疑被告刻意淡化伤害警员言论
法官强调,被告发表首个留言前,帖文中已有相关新闻报道及重播片段,惟被告对有关清晰可见的资讯视而不见,反推说刺警片段过于冗长没观看,但他却能列举大量嘲讽警方的留言;此外,又指被告推搪指不知警员受伤倒地的真伪,说法有违逻辑、于理不合。
至于被告其后留言,称「下次应该插中间小肠嘅部分,插穿左小肠想唔死都难」,法官认为被告既选用「下次」字眼,足证知悉警员受伤;对于被告称刺警事件荒谬、不真实,法官质疑被告为何没留言澄清,认为他是刻意避重就轻,淡化伤害警员言论,批评其说法欠说服力及有违常理,并拒绝接纳其证供。法官又提及,被告自2010年从国内来港定居,认为他必然知悉2019年社会事件,对香港造成的撕裂,也令警民冲突时有发生,亦知悉7.1庆回归为高风险敏感日子。
官指不可排除有人被煽动犯案
至于被告在案发时,曾以多个留言包括「X你老母教人点插都唔得呀?」、「你老母臭X好惊下一个畀人插中小肠系你?」、「教人下次点做都唔得?」等回覆网民,法官亦拒绝接纳被告辩称仅为发泄情绪,认为被告是明确地鼓励、说服,甚至教导他人如何伤害警员,又形容这些留言首尾呼应、步步推进,绝非信口开河,累积下加强煽惑效果,而被告作为思想正常的人,仍选择在七一敏感日子发表有关留言,反映其有意煽惑他人伤害警员。
法官强调,公众人士能自由浏览连登讨论区,从刺警主题帖文下,可见有大量会员带有仇警情绪,而被告在高危日子,建议伤害警员较脆弱的小肠位置,予人深刻印象及影响,认为当时社会弥漫仇警情绪,不可排除有人会被煽动犯案,以暴力破坏公共秩序的风险,因此裁定被告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罪成,被告须即时还押至11月1日作求情及判刑。
案件编号:DCCC229/2023
编辑/网编: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