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港台工会及记协上诉得直 《头条新闻》不涉辱警通讯局需撤警告
2024.09.04
港台节目《头条新闻》2020年2月14日播出的一集,被投诉涉及污蔑和侮辱警方,通讯局最终裁定节目违反《电视节目守则》。港台工会及记协不服提出司法覆核,高院裁定工会部分胜诉,惟通讯局和工会均不满裁决,双双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9月开庭审理案件,并在事隔近一年后在周三(4日)颁下判词,一致驳回通讯局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裁决,即节目中的「无品芝麻官」环节并无违反守则;而就港台工会及记协一方针对「惊方讯息」环节提出的上诉,就裁定上诉得直,颁令通讯局撤回警告。
通讯局就节目曾接获逾3200宗投诉
案件由上诉庭处理,负责审理法官包括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上诉庭法官区庆祥;与讼方通讯事务管理局就由资深大律师陈乐信代表,另一方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香港记者协会就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
涉及争议的一集节目内容,为《头条新闻》于2020年2月14日播出的集数中,有两段短剧「无品芝麻官」及「惊方讯息」,警方翌日即向广播处长作出投诉,称该集内容指警方囤积保护物资属「假资讯」,亦漠视警队在抗疫上所付出的努力;同年3月,时任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再就2月14日及同月28日的《头条新闻》集数向广播处长投诉,指港台节目应建基事实制作,而非误导观众,并指控「惊方讯息」令观众对警员有错误印象、误解、失去信心。
通讯局其后指接获逾3200宗投诉,要求港台作出回应。并在同年 5月19日下达裁决,向港台发出警告,包括指《头条新闻》属个人意见节目,须遵守《电视节目守则》;就节目中言论,包括「医生呀,你唔够口罩就早啲出声吖嘛,衙差大把有得剩」、「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逻,唔使行咇」,港台并没有尽力确保言论准确;就「惊方讯息」中,主持装扮成警员进出大型垃圾桶,并呼吁人加入警队,观众能明显察觉涉恶意描绘警方、侮辱警队及传达偏见,暗示警员为废物、毫无价值者方入警队,而有关描绘对警方行为或工作无关,旨在污蔑整个警队群体;以及指出个人意见节目亦须反映不同观点。
首席法官潘兆初认为嘲讽 不止嘲笑警方行动
上诉庭在颁下的判词中指出,根据《电视节目守则》,持牌人不得在电视节目中加入「可能导致任何人士或群体基于民族、国籍、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年龄、社会地位、身体或心智不健全等原因,而遭人憎恨或畏惧或受到污蔑或侮辱的材料」。
双方争议在于,王喜在节目中「惊方讯息」环节套上垃圾袋等演出,是否基于警方的「社会地位」而作出侮辱。港台工会一方力陈,节目内容是针对警方于2020年抗疫期间的工作,而非警方本身。
首席法官潘兆初认为,节目不单针对抗疫,王喜的演绎更有意蔑视警方无用如垃圾,认为如此嘲讽已不止嘲笑警方行动,通讯局作为决策方,有权裁定内容辱警。潘官又指,《守则》的禁制内容不会限制言论自由,而是行使言论自由的附带义务和责任,如此限制同适用于讽刺节目,接纳讽刺节目应享有更大表达空间,被容许以夸大及扭曲现实作讥讽,但强调此空间不是冒犯他人的通行证,认为「惊方讯息」有关内容已跨越界线、不成体统。
关淑馨法官:整体针对警方抗疫工作 非针对警方本身
不过,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则持不同意见,首先指通讯局基于片头及片尾,包含王喜套上垃圾袋的画面而裁定节目辱警,原审亦同意有关部分与警方工作没有明确关系,似仅针对警方作为一个团体,认为通讯局及原审观点均属错误,而衡量节目是否构成侮辱警方,不可抽空节目内容及性质而只看片头及片尾。关淑馨法官同意,如单看片头及片尾,警方确被嘲讽为无用及不专业,内容带侮辱性,但若观看节目整体,内容实是针对警方抗疫期间的工作,并以夸张戏剧手法表达警方虽有充足防护装备,却不如医护人员有用,明显与公众对警方工作不满有关,非针对警方本身。
至于通讯局一方指,受争议片头片尾在往后5集被重覆播放,反映节目刻意持续带出侮辱和偏见,非偶而为之;关淑馨法官就反驳指法庭没有相关集数的证据,但观乎通讯局的立场,局方也不太可能考虑每集所有内容,并指王喜是在涉案集数首次登场,节目重覆播放有关片头片尾或只是作前奏引入,加深观众对新角色的认识和印象,不一定是有意持续侮辱。
只以讽刺手法表达公众忧虑 没违反准确持平原则
另一法官区庆祥亦同意,通讯局可将2019年下半年公众质疑警方滥权违法的不满,视为节目有关演绎的背景,故局方有权判断内容与警方工作无关;惟区官亦接纳工会一方提出的新观点,指出节目演绎是与「警方在疫情期间过度保护自己」的批评有关,非针对警方本身,故同认为通讯局裁决有误。
判词又认为,通讯局曾裁定环节中提到「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逻,唔使行咇」涉及辱警,没有不合情理之处;工会一方上诉时曾指,警方在2020年「取消徒步巡逻」属事实;而根据传媒报道,公众对警方停止或减少徒步巡逻的担忧日渐增加,港台仅以「玩味性质」表达公众担忧,属讽刺手法,因此不要求事实准确。判词指,通讯局作为决策者有权拒绝接纳港台有关解释,但局方未有回应港台提出,节目内容只以讽刺手法表达公众忧虑,形容「这是一个根本性错误」,故一致裁定通讯局指港台违反「确保新闻的报道准确而且恰当地持平」 不成立,并最终裁定工会一方胜诉,通讯局的决定应被推翻。
上诉庭认为通讯局在裁断过程中 没依正确步骤
至于通讯局一方就「无品芝麻官」环节提出的上诉,原审法官周家明当时裁定,《头条新闻》属个人意见节目,受《电视节目守则》约束。在「无品芝麻官」环节中,主持指「医生呀,你唔够口罩就早啲出声吖嘛,衙差就大把有得剩」,认为通讯局未有调查其内容真确性,提出证据反驳内容不准确,就断定相关消息为「虚假」,并因而裁定港台违反《守则》属错误。上诉庭今指出,不同意原审法官称通讯局有责任证明内容不实,但认为通讯局在裁断过程中,并没有依照正确步骤,例如识别节目中哪部分属「事实指控」并要求港台交代等,属「根本性错误」,因此维持原判,即认为节目没有违反守则。
就讼费方面,法庭要求双方14日内提交书面陈词,法庭稍后再作决定。
案件编号:CACV579/2021、CACV584/2021
编辑:施芷珊 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