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党促修例 防大陆收买媒体渗透


2019.05.21
台湾政党促修例 防大陆收买媒体渗透 2019年5月21日,时代力量提出修改法例,重罚传媒收受中国资金在台以新闻方式帮中国宣传。(锺广政 摄)

台湾媒体沦为中国喉舌的指控近年来甚嚣尘上,为加强防范媒体被收买,透过广告新闻化形式影响民心,台独政党「时代力量」提案修改法例,媒体如被证实收取中国资金,罚款最高可达2千万新台币。有立委点名旺旺中时集团,虽然对收取中国资助直认不讳,却苦无法例规管。(锺广政  台北报道)

中国近年除文攻武吓外,还透过各种渠道渗透台湾,时代力量党团为了强化台湾媒体秩序、法治规范,继日前提出「广电三法」、「国家安全法」后,周二(21日)再提出修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部分条文。

时代力量党团召集人徐永明表示,这次提出的修法,是加强防范中国党、政、军透过广告、政治游说,干扰台湾民主。

徐永明说:最近关于红色媒体的争议相当多,国安局也说他们有名单,可是名单拿不出来,我们认为接下来又接近选举,两岸关系所看到的紧张,其实不仅是有形的战机船舰绕台问题而已,媒体上的渗透是更强大的。所以时代力量最近提出了三波的修法,这是第三波,是针对广告跟游说这一块。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中时集团收受中国资金,将广告变作新闻处理,在传媒追查下证据曝光,但虽然传媒委员会进行处理,但碍于法例无明文规定,结果让人摇头。

黄国昌说:针对一个那么大的媒体集团,做了那么严重的事情,竟然只有裁罚新台币20万元。我必须要比较直率的说,这简直是笑话,完全是笑话。真正是因为是笑话,所以已经明显违法的这个媒体的老板蔡衍明先生,才会大喇喇的,在国家传播委员会(NCC)里面的公听会上面直接说出,为甚么不让我们光明正大的去赚这种钱?为甚么要偷偷摸摸的赚这种钱,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谈话。

黄国昌表示,现行法规规定,中国大陆政府或民间团体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人,在台湾进行政治游说,但违反规定却无任何罚则,导致法条形同虚设,因此提出修法增列罚则,强化制裁效果。

黄国昌说:针对这些既有的违反行为态样,在过往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所出现严重的问题是执行不足,以及法规规范的罚则太轻。也正是因为这个样子,我们针对在各条里面,针对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在我国具有一定身分的人跑去中国那边,不管是担任他们党政军的职务,还是跟他们党政军的机关采取的一些合作、通敌的行为,我们提高处罚。

徐永明指出,立法院这个会期将结束,希望民进党团能同意延期会期或举行临时会,继续讨论这些提案。

徐永明说:蔡总统3周年就职周年纪念,她讲,维护台湾主权是她重要政绩之一。这边跟执政党喊话,这三个法跟台湾的主权、民主、政治的健全都是相关连的,我们期待未来能开党团协商,甚至进行延会(延长立法院会期),让委员会能继续运作,这三个法能够在委员会里好好讨论,这是我们的期待。

根据时代力量提案,收受中国资金在台湾进行非法广告行为,现行法例只处10万元到50万元罚款,修法将罚款提高至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而且按行为次数处罚。对于接受中国委托对台进行政治游说,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50至500万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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