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重申依台湾法律 陈同佳只有逮捕没有自首


2019.10.27
tw-tsai 蔡英文重申依台湾法律陈同佳只有逮捕没有自首。(资料图片)

在台湾,总统蔡英文周日(27日)再次回应台湾情杀案香港疑犯陈同佳拟赴台自首事件,她重申依台湾法律,只有逮捕没有自首。

蔡英文表示,香港政府不愿意对陈同佳案行使司法管辖权,由台湾政府行使,就该按照台湾的法律;依台湾法律,陈同佳是被通缉,只有逮捕没有自首,这不是障碍,是依法行事。

对于港府本月25日针对陈同佳案发出声明,希望台湾拿出诚意,尽快扫除陈同佳入台障碍。蔡英文表示,台湾从头到尾讲的就是对此案的管辖权问题、对当事人司法正义的问题,希望在司法上做最好的处理。

蔡英文续指,本来预期港府或许愿意考虑行使司法管辖权,但是香港不愿意,既然由台湾政府行使管辖权,就应该按照台湾的法律。蔡英文表示,此事已由台湾司法机关接手,一切请香港按照台湾的体制、台湾的法律办理,既然香港政府决定不行使司法管辖权,希望赶快把人跟相关事证交给台湾,让刑事追诉跟未来审判有充足的基础。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