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歐盟撐《蘋果日報》 斥港府做法「令人心寒」「駭人聽聞」

2021.06.23
英美歐盟撐《蘋果日報》 斥港府做法「令人心寒」「駭人聽聞」 《蘋果日報》周三(23日)宣布關閉,引起國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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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蘋果日報》及壹傳媒周四(24日)停運,引起西方國家關注。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在臉書表示,世界人權宣言確保包括新聞人的表達權,自由開放的網絡是新聞自由的重要因素;歐盟駐港澳辦指北京強加的《國安法》扼殺香港新聞和表達自由;英國外相就表示,港府迫關《蘋果》的做法「令人心寒」(chilling),《國安法》成為限制自由打壓異己的工具;人權組織「香港監察」要求國際社會對中港官員實施制裁。(何景文/潘加晴 報道)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周三(23日)在臉書上表示,「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每個人都有自由表達嘅權利,當然包括所有新聞工作者或媒體成員。而一個自由開放嘅網絡亦係新聞自由嘅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網帖下有留言就表示,「有一個國家用行動來證明它不屬於世界的一員」。

美國國務院早前已就《蘋果日報》事件表明,香港當局以《國安法》之名選擇性對付《蘋果日報》,手法「駭人聽聞」(appalling)。

同在周三,歐盟駐港澳辦事處發聲明表示,《蘋果日報》停止運作,清晰地展示「北京強加」(imposed by Beijing)的《港區國安法》,是用來以扼殺新聞及表達自由,嚴重破壞了自由多元與開放的社會。

香港前宗主國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表示,港府強迫《蘋果日報》停運,打擊言論自由,「令人心寒」(chilling)。他說,明顯不過(crystal clear)《港區國安法》成了限制自由和處罰異見者的工具,而非用來維持公共秩序。他敦促中國政府必須履行承諾,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保護香港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同日亦發表聲明,敦促國際社會迅速實施《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創辦人羅傑斯說,北京背後策動針對《蘋果》的打壓,包括向《蘋果日報》廣告商施壓,創辦人兼大股東黎智英與高層人員乃至記者相繼被捕,港警多次突擊搜查壹傳媒總部,但《蘋果日報》仍然無所畏懼繼續運作。中國政府於是通過凍結資產使《蘋果日報》關閉,這正表明香港已不再是個人資產可以自由轉移的城市。

「香港監察」更具體建議美國國會通過《香港避風塘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而歐盟亦應為香港人通過救生艇計劃。英國政府務必施予援手,履行其對香港的法律、歷史和道義責任。

美國《紐約時報》報道,《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去年5月29日在該報發表文章,表示預見到自己會由於《國安法》被捕。黎智英寫道,「《國安法》將標志著香港的言論自由和許多備受珍視的個人自由走向終結」。黎智英說,「香港正在從法治走向以法而治,所有新的遊戲規則都由中國共産黨決定」。

黎智英發表該文章時,《港區國安法》仍未落實。港府一再表明,該法沒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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