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半世紀已逝 港府今控242人涉「理大之戰」暴動罪


2019.11.20
hk-tst.jpg 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於尖沙咀聲援當時困在理工大學裡的人士,警方於是施放催淚彈驅散。(路透社)

香港特區政府周三(20日)一次過控告超過242人涉及理大「暴動」,所涉人數之多需6個法庭同時審理。當中包括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年紀最輕的只有16歲。香港時事評員程翔認為,特區政府所使用武力,已經遠超半個世紀之前的「六七暴動」。(霍亮喬 報道)

全港7個裁判法院中,6個法院周三(20日)下午開始處理涉及周一(18日)理大附近一帶的「暴動」案。當中以西九龍和九龍城裁判法院的被告人數最多,分別涉80和60人被控暴動罪。其餘提堂的法院,包括觀塘、東區、屯門和粉嶺裁判法院,也包括少年法庭。

由於被告人數眾多,逾百名被告親友周三(20日)下午1時左右已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排隊,等候領取旁聽門票。下午5時,被告陸續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但相關的控罪書仍未送到司法機構。下午6時,法庭仍未能開庭處理。

香港正常法庭的審理案件時間為上午9時半至下午4時。

時事評論員程翔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現時特區政府所使用武力的程度、所檢控的規模,已遠超過「六七暴動」。程翔指,當年港英政府面臨中共的「奪權」採取武力鎮壓;今日香港的示威者只是對「政策」,而非「奪權」,他批評港府的手段與示威者的動機不相稱。

程翔說︰六七暴動,港英政府面臨的是政權的爭奪,(當年政府)暴力的程度相對暴動者的意圖而言,就恰如其分;但現在香港的情況,(抗爭者的)動機和(特區政府的)手段不相稱。六七暴動的時候,你想奪我權,所以我用這樣程度的暴力;今時今日,示威者並非要奪權,(只是)要你更改你錯誤的政策,而你就用同樣暴力的時候,如果可以用一把尺來量度這個暴力程度,縱使你(特區政府)用的暴力是一樣,但因為與(抗爭者)背後的意圖完全不同,而用相同暴力,從這個角度比較,現時(特區政府)暴力的程度遠超過當年的六七暴動。

程翔說,政府現在要做的不是思量怎樣使用更嚴厲的暴力手段去壓制反對聲音,而是應設法緩和持續的緊張局面。

美國國會參議院在一日前(19日)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同時通過了《保護香港法案》,禁止美國對香港警方出售各種鎮暴用的「特殊子彈與設備」,包括催淚彈、橡膠子彈、閃光彈、手銬、與胡椒噴霧等。

《保護香港法案》提案人之一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指,法案的針對對象就是「不斷失控的香港警察暴力」。在過去半年來,香港警方已施放了超過一萬枚催淚彈與無法計算公升數的胡椒水、橡膠子彈。

有報道指,示威起初的「消耗型鎮暴裝備」多進口於英美,但由於港警的「鎮壓用量」誇張,近期施放的各種鎮暴彈藥,已大幅改用中國大陸製。

周一(18日)晚,香港有超過萬名示威者,從佐敦及尖沙嘴兩路出擊,試圖營救被困理工大學內學生,警方清場並拘捕近千人。其中警方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拘捕多名男女,年齡介乎14至45歲,他們全被控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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