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林被判刑四年

笔名孑木的南京记者孙林﹐被当局指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及非法持有枪支案罪成﹐合共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他妻子何方被指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成﹐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获缓刑一年半。代表律师莫少平指法院宣判程序违法。孙林任职的网站谴责当局刻意打压维权报道。而国际记者联会认为大陆的新闻自由进一步受到威胁。(冯日遥报道)

2008.06.27

孙林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南京玄武区法院周四下午对孙林作出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众聚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共被判入狱四年﹐而孙林的妻子何方﹐被法院处以一年零三个月﹐但获缓刑一年半﹐并已获释回家﹐莫少平指法院宣判程序违法﹐既没有依法提前三日通知辩护律师﹐更阻止被告家属入庭旁听判决。

莫律师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开庭宣判前﹐应该提出至少三日﹐通知辩护律师宣判的时间及地点﹐另外﹐法院一审宣判应该是公开开庭﹐并应该允许家属参加﹐但被告家属竟不获准进入法庭﹐这都是违反宣判程序的。

莫少平律师又说﹐至今他仍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他表示会研究判决书的内容﹐预计下周初到南京看守所与孙林会面﹐商讨上诉的事宜﹐莫少平指﹐孙林以往与他会面时曾经透露﹐若自己被定罪﹐将会提出上诉。

孙林的哥哥指﹐会先了解判决书的内容﹐再听取律师与孙林的意见﹐孙林的哥哥指﹐获悉弟妇何方已获释﹐他希望何方能回家照顾年幼的女儿﹐因为在孙林夫妇被抓捕后﹐他的女儿性情变得怪异﹐经常乱发脾气﹐更加拒绝上学﹐令家人十分担心。他说:他的女儿现时状况很不好﹐自父母被捕后﹐他的女儿就开始不上学﹐又经常发脾气﹐何方的父母年纪亦很大了﹐根本照顾不来﹐所以﹐何方能回家亲自带回女儿是一件好事。

就律师指控法庭宣判程序违法﹐本台多次致电南京玄武区法院﹐但电话总是没有人接听。

孙林被捕前任职的海外新闻网站博讯发表声明﹐指孙林夫妇的拘捕、审判﹐完全是对他们维权报道的打压﹐并指当局是违法﹐促请中共当局﹐尽快释放孙林。

博讯指﹐任职驻南京记者的孙林﹐零六年十月开始﹐报道了南京市一香料厂住户土地被开发商转卖﹐其后转变成暴力强拆事件﹐孙林遭南京地方当局嫉恨﹐翌年三月﹐南京外事办公室主任蒋建呜亲身到孙林家﹐指他就香料厂强拆的连串报道为非法采访﹐孙林不服禁令﹐继续采访﹐当局于去年五月底指控他操控黑帮﹐将他及妻子何方等廿人逮捕﹐翌日﹐南京公安局竟发布稿件﹐污蔑孙林为黑社会﹐并指他对黑车司机进行武力威胁及勒索。

国际记者联会对孙林夫妇被判罪成及重刑﹐感到十分愤怒﹐联会代表胡丽云指﹐孙林由被拘捕至判刑﹐整个过程都存在太多疑点﹐法院的判决令人难以信服。她说:法院提出的指控﹐完全看不到有合理的证据﹐至现时孙林被判刑﹐更是四年的重刑﹐这都是完全不合理的﹐都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胡丽云指﹐孙林被捕时正是从事新闻采访的工作﹐她认为当局将他判刑﹐是对大陆新闻自由进一步的威胁。

中国维权网指摘当局﹐禁止孙林从事维权采访工作﹐又骚扰他的家人﹐而孙林被捕后﹐由四项罪名缩减为两项﹐维权网认为控罪都是证据不足的﹐根本就是违法判决﹐维权网更指﹐当局抓孙林等人时﹐连罪名都没有﹐存在先抓人后捏造之嫌。

四十三岁的孙林﹐笔名孑木﹐曾任南京《今日商报》期刊及《大都市报》主编﹐因撰写文章针对时弊而被解职﹐《大都市报》亦因此被取消。孙林其后任职海外新闻网站博讯驻南京的记者﹐曾经报道多宗维权案件和社会不公现象﹐因此遭受当局压力﹐孙林的家人亦曾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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