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潛逃港人或涉更嚴重罪行 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2020.09.07
12潛逃港人或涉更嚴重罪行 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人,可能會交由中國司法審理。(資料圖片)

12名香港人上月底乘快艇偷渡到台灣期間,被廣東省海警截獲,目前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有中國大陸律師近日受家屬委托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但不成功,並引述公安表示,他們可能涉及更嚴重的組織偷越國邊境罪,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高鋒/程文報道)

12名涉嫌偷渡的香港人目前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受其中一人家屬委托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近日兩次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見面,但均遭到拒絕。盧思位說,期間看守所人員透露,他的當事人有機會涉嫌組織他人偷渡,也就是俗稱「蛇頭」。

盧思位說:「偷越國/邊境」(的刑期)是一年以下,而且要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情節不嚴重就只是行政拘留。如果是組織偷運,法律規定的刑罰是2到7年。

盧思位的當事人和另外11名港人上月底乘快艇到台灣途中,在香港海域以外的果洲群島對開海面被中國海警截獲。根據中國法律,「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如果情節特別嚴重,譬如偷渡集團的首領,或者在檢查時以暴力反抗,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

盧思位說,目前最緊迫的當事人能會見律師,以確保訴訟權利得到保障,但他兩次求見均遭無理拒絕。上周五(4日)更一等就等了3個小時,當局的理由是盧思位沒有「公證書」,「不能核實委托人」。

盧思位說:我們現在首要是見到當事人,保障他們的訴訟權利,而不是在那兒討論他們是否犯罪,刑期有多長。就是委托人的身份是否真實,委托人跟我的當事人是甚麼關係。我說「這沒有法律依據,你把法律依據拿出來」。他又拿不出來。我就覺得他們是故意不讓我們會見。

盧思位其後從深圳返回四川,隨即接到當局電話, 要求他就這起涉及港人的案件備案。另一方面,盧思位亦成為了「五毛」聲討的對象。

盧思位說:當時我接這案子時,我沒有想到是如此複雜和敏感。備案之後司法局可能會全程跟蹤這案子的情況,以後辯護等程序都會派人來看著。「賣國賊、騙子、港獨的內奸」,那不是批評我,是辱罵我。這肯定是「五毛」,不外乎就是有人組織,沒有人組織不會有那麽多人在網上罵我。辱罵我的截圖我是發不出去的。別人看不到,也就是技術審查。

盧思位曾因代理成都「八九六四」酒案等維權案,被四川當局和律師協會打壓。但其他背景相對沒有那麼「敏感」的律師試圖介入案件,同樣遭拒絕會面申請。

律師范標文上周也攜帶其中一名港人的家屬委托書申請會見,同樣徒勞無功。他估計原因與《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有關。

范標文說:其實我也不太清楚為甚麼會有這樣的要求。我也是看到外面的信息,估計跟香港《國安法》實施有關係,是否涉及到香港《國安法》所謂的罪名,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被中國海警截獲的港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上月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說他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洗黑錢,其後獲准保釋。其餘十一人也有案在身。他們當時打算偷渡去台灣,申請政治庇護。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表示,中國大陸會依法處理因偷渡被捕的港人,也會根據通報機制通知港方。如果這些人是香港的通緝犯,也會按程序吧他們交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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