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规定各单位公务用烟数量

湖北省公安县为增加税收,竟下达文件规定全县各政府单位及企业,每年须合共购买超过二万条香烟;又要求当地公务员 不能吸食外地品牌香烟。有政府单位人员批评此举剥夺他们的选择自由,并带有过时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亦有受影响的学校指,有关的规定增加他们的财政压力。(姬励思报道)

2009.05.04

据大陆媒体报道,公安县下达的“红头文件”中规定全年公务用烟数量,香烟的牌子,不能完成任务如何处理等。其中规定全县一年计划买烟二万三千条,每条200支。文件又要求所有行政单位、企业等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对用烟数量都有指导计划任务,每月检查完成进度;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由财政部门直接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凡公务用烟使用非正规渠道的香烟,发现一次扣减该单位公用经费1000元。

报道又引述章田寺乡一名中学教师表示,上月初,乡政府两名工作人员突然来到学校,检查老师办公室内的烟灰缸、垃圾篓,找出三个烟头。工作人员对学校负责人称,这些烟头是外地品牌,违反了乡政府有关公务用烟的管理规定,要罚款。其后几经交涉,工作人员才让步,表示会作通报批评处理。

公安县章田寺乡政府办一名负责人回应本台粤语组查询时承认,县政府的文件规定单位,及学校等每年公务用烟的数量从几百条到几十条。他说:行政单位每年用作送礼、款待等的公务用烟大约是四百条,学校就视乎它的规模,有大有小,平均每月两条,一年大约三十条。

不过,该名负责人强调有关的规定只是作为指导性质,并非强制性,又说并无执行惩罚措施。他说:这个规定只是指导性计划,主要是规范公务用烟的行为,能完成就好,完成不了也没有关系。虽然有列出惩罚,但并不执行。公务员不是不能买外地烟,是不能用非法烟。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安县科技部门公务员,批评此举剥夺他们的选择自由,并带有过时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他说:肯定是错的,我想买那个牌子就个牌子,而且不可能搞地方保护主义,中美贸易都是自由,怎可能省与省间的贸易都不自由呢。

一名章田寺乡的老师表示,现行的教育经费已经非常紧黜,当局的规定令无疑他们增加财政的压力。他说:我们一年就是这么多钱,现在我们的经费到严重不足,要完成这个用烟的指标是不可能的。

记者亦曾致电公安县政府查询,但工作人员拒绝回应。他说:我也不知道,我也是从网上看到的。我们的领导今天都去开会了,就是为了了解这个事情。

而大陆媒体引述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念祖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大量流失,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主要是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作出贡献。本台曾试图接触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但至截稿前仍未取得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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