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網上直播 網信辦下月推新規定


2016.11.04

網上直播在大陸發展迅速,出現了質素及監管問題;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周五(4日),在官網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並於下月 1 日起實行。

大陸媒體周五報道,境內網上直播平台服務商現時超過 300 家,有的靠低級趣味吸睛、有的傳播違法違規內容,還有些平台違規開展新聞資訊直播。

為規範網絡新聞資訊直播服務,提出“雙資質”要求;若提供網絡新聞資訊直播,應取得相關服務資格,並在“許可範圍內”從事服務。

新規還要求網絡直播服務供應者,應對直播內容“先審後發”管理,並應當設有總編輯。

這項規定訂明,不得利用直播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

網信辦官員表示,有關規定的目的是要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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