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不諱言人大可隨時搬龍門 調整《港區國安法》相關法律及定罪量刑


2020.07.04
china-official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可就港區國安法繼續制定相關法律及定罪量刑。(網上圖片)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未來可按香港實際情況,就《港區國安法》繼續制定相關法律及定罪量刑。

《港區國安法》上月30日在香港落實。鄧中華周五(7月3日)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時指,5月28日人大授權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非一次性, 國家安全是《港區國安法》的法理依據和法理出發點,屬中央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未來可按香港實際情況,完善相關法律及定罪量刑。

他認為,《港區國安法》只針對4種罪行,中央駐港機構也只會對這4種罪行進行管轄,形容中央「管極少」,大部分都交由特區相關機構管轄。

另外,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形容《港區國安法》立法是回歸本源,並強調中國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

崔天凱周五在華盛頓發表視頻談話指出,這部法律規定4類罪行和處罰,也就是說這部法有嚴格界定的針對性。法例在禁止上述犯罪行為的同時,將保護香港法治和香港人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崔天凱指出,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這部立法將更好地給予保障,而不是改變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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