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14年索偿近千万


2016.06.02

大陆再有冤案受害人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女村民钱仁凤,透过律师向国家提诉,为她蒙冤入狱13年10个月,索偿955万元人民币。

大陆媒体周三(1日)报道,2002年任职保母的钱仁凤,被指是一宗投毒案的疑犯,被云南省高级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

钱仁凤在狱中不断申诉,检方覆查发现案件证据不足,于去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

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杨名跨表示,该项冤狱赔偿申请,是针对蒙冤者受到人身自由侵犯、精神损害和申冤费用的三方面。

具体索赔金额,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索偿58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4万元、及近14年申冤费用166万元。

钱仁凤案发生于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的“星蕊宝宝园幼稚园”,一名两岁女童被投毒身亡。当晚,幼稚园17岁保母钱仁凤被锁定为疑犯。同年12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过钱仁凤不断申诉,检方去年终以“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

近年来,大陆先后有几宗冤案的受害人,在真相大白获释之后,均申请国家赔偿,款额由数百至千万不等,虽然杀法庭裁定胜诉,但获批的赔偿额却远比申请的数额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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