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維持對倪玉蘭的原判
2009.03.23
為倪玉蘭提出上訴的辯護律師李方平,日前正等候法院發出書面二審判決,近日倪玉蘭的另一名代表律師,收到法院通知,指維持判倪玉蘭監禁兩年,並將李方平的辯護律師資格撤銷。
李方平周一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指摘法院,違法侵害他的辯護權利,他對此向法院發出嚴重抗議。他說:法院是沒有權力撤銷我的律師辯護人資格,祇有委託我的人,即倪玉蘭本人有資格撤銷我的辯護資格,我嚴正抗議法院非法剝奪我的辯護律師資格,這亦是一次很壞的先例,日後法院可肆意剝奪受害人申辯的權利,對倪玉蘭是很不公平的。
李方平又說,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去年底,突然宣布開審,在沒有辯護律師,祇有一名家人獲准旁聽的情況下進行,而公訴方指控倪玉蘭打警察的重要証據,現場的錄像竟未有當庭播出,所有証人亦沒有出庭接受質詢,開庭兩日後就迅速作出一審判決,律師多次到法院查閱檔案遭拒。
李方平指,法院拒絕二審開庭,及出示重要証據,理由是荒謬的。他說:因為我們堅持要法院二審公開審訊,又要求出示重要的錄影片段,但公訴方一直拒絕,法院亦以領導不允許為由,拒絕我們閱卷,法院更威脅我,若不提交書面辯護詞,就撤銷你的辯護人資格。
雖然如此,李方平說,仍會為倪玉蘭申訴,直至她能討回公道。
任職律師近廿年的倪玉蘭,零二年因協助拆遷戶維權被公安毒打至雙腿殘廢,她就此酷刑上訪申訴時又被以妨害公務罪判刑一年,出獄後專注維權活動,協助各種利益被侵害群體爭取權利,過程中屢次遭拘押毆打。去年四月倪玉蘭在抵抗自家房子被強拆過程中被公安抓到派出所,其後更被以踢打警察的指控刑事拘留,其後被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批捕,去年底法院一審判監禁兩年。
另外,中國公民監政會召集人郭永豐,兩會期間被關進黑監獄十三日,他已將侵害他人身自由的深圳市南山區公安人員,告上檢察院,又向深圳市公安局局長作出投訴。涉及七宗違法的行為。
郭永豐周一向記者指,要將深圳腐敗官員揪出,要求當局依法懲處。他說:當官的不能肆意虐待公民,我被非法軟禁,被扣手銬,被剝奪通訊權利,我家人遭威嚇,妻子被威脅失去工作,我女兒被威脅失去上學權利,我一家多次被南山區國保及區委迫害,我的人身自由,私人財產及生存權都被剝奪,我一定要討回公道。
郭永豐指,理解當局要打壓他,但不應該採用流氓的手段,他堅持為弱勢社群討說法。郭永豐指,至今正等候市檢察院及市公安局的回覆。
郭永豐現年四十一歲,原籍甘肅,九十年代到深圳工作,近年經常在網上發表文章,評論中國的民主發展,深圳市國家安全部門曾把他軟禁三個月,以及多次遭深圳公安局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