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挪用公款及贪污涉款逾一亿半 鲁前干部判无期徒刑
2019.01.13
山东滨州市财政局前副局长景学江,被裁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等罪名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人民币。
大陆媒体周日(13日)报道,滨州市中级法院周五(11日)作出宣判,指经审理查明,景学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吞公款约1894万元、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过1015万元;又多次挪用公款共逾1.25亿元作为个人的营利活动;景学江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