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銓慶與陳俊英在庭上認罪後,審判長蔡守訓最後裁定,郭銓慶部分,等檢察首長同意,被告和特偵組可以進行認罪協商。陳俊英認罪協商部分,決定暫候核辦。
特偵組檢察官認為,郭銓慶與陳俊英兩人在洗錢案的犯案情節並不相同。相關犯行是否與已起訴的犯罪事實屬於裁判上同一罪,還是屬於另罪,都必須等到偵結後才能夠一併處理,因此建請法官暫候核辦陳俊英案,等到偵查中部分犯行偵結後一併處理。
郭銓慶在上月首開準備程式庭時當庭認罪,包括洗錢和行賄,起訴前已被檢察官轉為污點證人。陳俊英在涉嫌協助扁家洗錢部分,包括了提供自己和親友帳戶,供扁家使用,另外還有7.4億國泰世華保險室,開戶名稱就是陳俊英。
目前,陳水扁所涉弊案14名被告中,已有陳水扁之子和媳婦,吳淑珍的兄長和妻子等8人認罪,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部分認罪。而吳淑珍將在下周出庭應訊。
此外,特偵組偵辦企業匯款扁家案,發現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疑協助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將60萬美元及新台幣3400萬元款項匯往海外。特偵組證實,已將辜仲瑩列為洗錢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