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二审被加刑
2007.06.26
高等法院周二宣判台湾总统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涉嫌内线炒股案﹐案中所有涉案人均被加重刑期。赵建铭由六年刑期增至七年。赵建铭不服决定再提出上诉。
赵建铭和父亲赵玉柱,涉嫌内线交易台开股票案,高等法院中午作出二审宣判,赵建铭父子同另外两名被告,不但上诉被驳回,而且亦打破台湾司法惯例,增加刑期。
赵建铭原本在一审判处六年有期徒刑,罚款三千万新台币,现在刑期加到七年。赵玉柱的刑期亦从八年四个月,加到九年六个月,罚款维持三千万。同案另外两名被告,苏德建和游世一,刑期更增加三年多。
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源说,二审法官认为,四名被告的不法所得,应该合并计算,而达到一亿零八十三万新台币,合议庭因而认定,一审法官判决违法,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更重的刑期。
温耀源指,依照法律规定,凡是内线交易非法所得,超过一亿新台币,就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罚款至少两千五百万。
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说,尊重司法,但亦会提出上诉。
赵建铭的辩护律师陈峰富表示,法官既然认定不法所得系一亿多,就应该依法要被告纳税,而纳完税之后,不法所得绝对不到一亿元,所以不应该加重刑罚。
依照台湾的法律规定,赵建铭不但还可以提出上诉,而且在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前,赵建铭仍然维持自由,毋须住看守所或者交保。(自由亚洲电台锺广政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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