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藏民涉嫌教唆自焚3人被判重刑


2013.03.01

 

中國藏區藏民自焚不斷,當局接連向被指涉嫌教唆自焚的藏民判刑。甘肅法院週四審訊九名藏民,其中三人以“故意殺人罪”當庭宣判;審訊期間法院外保安嚴密。(海藍報道)

印度藏民扎西向本台表示,週四(28日),甘南州碌曲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9名藏民涉自焚案件,其中3人被判刑,拉毛道吉(Lhamo Dorjee)判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朵藏索南(Kalsang Sonam)判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才松加(Tsesung)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法院指,3人涉及去年11月29日次仁扎西(又名才項南木傑)的自焚事件,他們都在現場,但沒有救活他,反而在旁邊的電單車取汽油,淋在墊子上,然後扔到自焚者身上。

扎西指,他們的罪名涉及這方面,但當地訊息封鎖,外界沒法證實情況。他說:昨天在碌曲縣人民法院判了3個人,因為他們在次仁扎西自焚的時候,他們到現場,但他們沒有救他,並幫他自焚,給他身上加汽油,罪名就是這些,但是否事實他不知道。

扎西又指,另外6人未作判決,包括僧人格桑森周(音譯)(Kalsang Samdup),其餘為藏民格桑加(Kalsang Kyab)、多傑頓珠(Dorjee Dhondup)、格桑南真(Kalsang Namdren)、索南崎(Sonam Kyi)及尼瑪(Nima)。不清楚是否有代表律師,但聽說庭上有翻譯,並有被指定的數十人及親友到庭旁聽。

本台藏語組引述消息指,碌曲縣法院開庭審訊該9名藏民時,閉門審訊,並且保安嚴密,大批警察在法院附近戒備,藏民被禁止走近法院。

甘肅日報週五(1日)報道指,碌曲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三名藏人當庭宣判。法院認為,3名被告在才項南木傑自焚現場,不但不採取救助措施,還共同在他身上澆汽油、扔助燃物,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記者曾致電甘肅碌曲縣人民法院,一名職員亦指週四有9名藏民涉自焚案開庭,並有3人宣判,但不清楚詳情。

記者:昨天開庭是否審理9名藏民涉及自焚案件?
法院職員:就是。
記者:昨天是否3人被判刑?
法院職員:就是。
記者:另外6人是否仍未判?
法院職員:這個不知道,我沒去。
記者:如果有宣判,會否貼在法院外?
法院職員:你過一會再打電話來。

本台曾報道,去年11月29日,31歲藏民次仁扎西(又名才項南木傑).在碌曲縣雙岔鄉附近自焚死亡,他是兩名孩子的父親。

中國官方媒體近日亦有報道藏民涉自焚案被捕及判刑。新華社週三(27日)指,甘肅警方破獲去年10月至11月的3宗甘南州自焚案,指案件均由境外達賴集團組織、策劃及煽動,涉案五名主犯已被逮捕。

另外,藏曆年初三(2月13日),四川色達縣甲修寺25歲活佛竹澤朱古,在尼泊爾加德滿都大寶塔附近自焚,送院後死亡,其遺體至今未處理。扎西表示,竹澤朱古的遺體仍然在尼泊爾警方那裡,當局提出三個要求,一是按照國際法,由死者親屬認領遺體,二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磋商解決,三是在一定期限內,如沒有解決,尼泊爾政府有權利處理。他又指,竹澤朱古的親屬未有向當地警方接觸,而當局沒有把遺體交給當地流亡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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