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雲案件審結擇日宣判
2014.07.15
被控“妨礙公務罪”的順德市維權人士李碧雲,周二開庭期間獲得約30人入庭旁聽。案件再一次在法官沒有按照正常的程序下,單方面要求結束,擇日宣判,惹來家屬和旁聽者一度鼓噪。(文宇晴報道)
李碧雲的妹妹李彩雲不滿地說,由於李碧雲的身體非常虛弱,提出翌日再開庭審理的要求遭拒絕後,於是繼續進行陳詞。可是過了不久,法官便表示休庭。家屬認為是剝奪了李碧雲應有的自辯權。
她說︰李碧雲說我一定要陳詞,但審判長都叫民法警強行把她抬走,剝奪了被告應有的權益。走出法院門口,竟然叫來很多便衣,守在門口兩邊,基本上有40、50人。
能入庭旁聽的網友謝文飛,形容李碧雲身體非常差。
他說︰李碧雲已被迫害得不像人形了,我跟她很熟,但是她進來的時候我都快認不出她了,估計不到35公斤,是被抬進來的。然後李碧雲身體受不了的情況下,戴著呼吸機都很困難,說不出話來。
李碧雲曾因村官賤賣土地,帶領村民上訪維權。去年7月因響應網上號召,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而被警方以“妨害公務罪”行政拘留。約1個月後,當局撤銷控罪,不過至10月時,正在家中休養的李碧雲再次被帶走,罪名同樣是“妨害公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