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家:国安法及人大释法损香港法治违人权条约
继联合国经社文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批评《港区国安法》后,有联合国法官兼独立报告员日前致信中国政府,警告说,中国强加给香港的《港区国安法》及收紧被告雇用外国律师的规定破坏香港「司法独立」,违背国际人权条约,违反「一国两制」。
《日经亚洲》报道,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萨特思韦特(Margaret Satterthwaite)在上周三(19日)给中国政府的一封信中说,《港区国安法》中的许多条款与国际人权条约相抵触,而中国是该条约的签署国。她还警告说,特区当局对香港《法律执业者条例》的拟议修正案可能与权利标准相抵触。
她在上传到联合国通信数据库的一封信中写道:「我想重申,国际人权标准规定,法庭应独立于政府的行政和立法部门,在决定法律事务时享有独立性。」
香港政府已提议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家安全」案件,除非得到香港行政长官的批准。此前,传媒大亨黎智英试图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thy Owen作为他的代表参加即将到来的「国安」案件审判,引发了一场辩论。虽然香港最高法院允许Timothy Owen代表黎智英,但中国人大常委随后释法,指出海外律师需要得到香港特首的确认。
对此,萨特思韦特警告说,允许人大释法,相当于行政和立法机构对司法事务的干预。她写道:「这项规定将在实质上剥夺司法机关在国家安全事务中的一项基本权力,阻碍司法机关的独立性。」
海外律师在香港很常见,而且从历史上看,他们有的时候代表政府,但亦有跟政府「对著干」的案件。将于5月10日在立法机构进行二读的《法律执业者条例》修例将与被告有权选择自己的法律代表这一长期确立的原则相冲突。
《港区国安法》是在2019年「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反送中)抗议运动」之后,于2020年6月颁布的。该立法完成后当局即对民主派人士及传媒人开展全面镇压。许多批评者指责该法破坏了人们对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和独立司法的信心。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香港作为前英国殖民地于1997年回归中国后实施的「一国两制」方案的基石。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上个月得出结论,指范围无孔不入的《港区国安法》已经「事实上废除了」香港的司法独立。去年7月,人权事务委员会敦促中国废除该法律。
香港特区政府回应称,关于《港区国安法》的影响的所有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并将这些批评描述为「扭曲的叙述」。
同时,港府建议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容许对高院判无罪的《港区国安法》案件再提上诉,继而翻案重审。这些建议已经提交给法律行业组织进行不公开谘询。
本月早些时候,香港大律师公会和律师协会的代表访问了北京,与中国官员会面,讨论政策。他们被告知要保护这个城市的「标志性法治」,并为国家做出最大贡献。
然后在上周,中共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访问香港,这是北京对这个前殖民地的事务进行更密切监督的另一个迹象。夏宝龙会见了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和两个律师团体——这是大陆高级官员的第一次。上一次办公室主任访问香港是在十几年前。
夏宝龙表示支持司法部门维护法治,并敦促法律界「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城市的法治」。他在访问期间说:「无论实行的是普通法还是大陆法,国家安全都是重中之重。」
自《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已有200多人被逮捕。一些备受瞩目的审判正在进行中,包括47名泛民主派人士的案件,他们被指控「阴谋颠覆」罪,原因是他们两年多前参与了一次立法会选举的初选。
去年10月,由于《港区国安法》,香港在「全球法治指数」中跌出前20位。该城市的跌幅在亚太地区是第二大的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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