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破天惊】国安法反「勾结」,变相废除《香港人权民主法》


2020.06.19

【硕破天惊】国安法反「勾结」,变相废除《香港人权民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四(18日)开会正式审议「港版国安法」,并将之前「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罪名改成「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律政司长郑若骅被问到「勾结」的具体含意以及香港法律是否存有「勾结」时竟不懂回答,推说「都系头先睇到呢个新闻」,要视乎人大常委怎样写,有详细资料才可评论。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但凡是全国性法律纳入香港,必先谘询特区政府官员研究如何执行,郑若骅坦白说自己也被蒙在鼓里,等于证明人大常委正在违宪了!

所谓「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罪名改成「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究竟意义何在? 保安局长李家超似乎心里比郑若骅清楚,他日前接受港台访问时就明言,如果港人请外国制裁香港,就不算一般交流,相信日后「港版国安法」会有条文,将讲明哪些行为不能容许云云。若然拥有美国国藉的香港居民日后到白宫游说,这是否算是「勾结外国势力」呢? 「港版国安法」能把民主运动的国际战线断根吗?

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周一(15日)说,立法既要与内地《国安法》、《反恐法》等全国性法律衔接,也会在法律概念、用词用语和立法方式等方面兼顾香港社会的认受性。如果中共希望「港版国安法」兼顾到「香港社会的认受性」,为何立法就是不能用普通法条文编写呢?

邓中华又声称特区政府有「主要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和司法等应由特区完成,但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中央亦要保留对案件的管辖权力」,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日前接受港台访问时认为,上述说法反映中央试图掌控香港最严重的国家安全案件,做法犹如「送中」恶法的「逆向工程」。戴启思又批评,至今仍未清楚内地政府建议的「港版国安法」具体内容,但目前看来,该法似乎是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奇怪混合体」(weird hybrid)。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称,不应排除中央有权把违反「港版国安法」人士移交内地审理。但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却认为,现行《逃犯条例》不容许移交疑犯到内地,「港版国安法」不应抵触《基本法》,中央草拟法案时须考虑如何适应本港现行法律。唐英年又强调,根据现行《逃犯条例》,港府不容许把犯人移交内地、澳门及台湾。唐英年这「反送中」杂音,中共会考虑听取吗?

香港记者协会日前公布调查发现,98%新闻从业员反对订立「港版国安法」,有87%人认为会影响新闻自由;有53%十分担心日后人身安全受威胁;有63%对新闻自由前景十分悲观。香港传媒理应除了《苹果日报》之外,十之八九都全面归顺了,为何反对立法的记者是如此的一面倒?特首林郑月娥说,「300 万」港人签名撑《国安法》,反对者都是与广大市民为敌,那么是否代表所有记者都与民为敌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周三(17日)指,如参选人从根本上、原则上反对《国安法》,会令人质疑他们是否符合「效忠香港特区」的角逐议席要求。民主派应如何应对?应否一起捆绑立场一起反对?还是用尽一切方法,先做好协调选到立会过半?坚持反对《国安法》立场又如何与规DQ(取消资格)作好平衡?

主持:郑宇硕、曹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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