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破天驚】國安法反「勾結」,變相廢除《香港人權民主法》


2020.06.19

【碩破天驚】國安法反「勾結」,變相廢除《香港人權民主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四(18日)開會正式審議「港版國安法」,並將之前「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罪名改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律政司長鄭若驊被問到「勾結」的具體含意以及香港法律是否存有「勾結」時竟不懂回答,推說「都係頭先睇到呢個新聞」,要視乎人大常委怎樣寫,有詳細資料才可評論。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但凡是全國性法律納入香港,必先諮詢特區政府官員研究如何執行,鄭若驊坦白說自己也被蒙在鼓裡,等於證明人大常委正在違憲了!

所謂「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罪名改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究竟意義何在? 保安局長李家超似乎心裡比鄭若驊清楚,他日前接受港台訪問時就明言,如果港人請外國制裁香港,就不算一般交流,相信日後「港版國安法」會有條文,將講明哪些行為不能容許云云。若然擁有美國國藉的香港居民日後到白宮遊說,這是否算是「勾結外國勢力」呢? 「港版國安法」能把民主運動的國際戰線斷根嗎?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周一(15日)說,立法既要與內地《國安法》、《反恐法》等全國性法律銜接,也會在法律概念、用詞用語和立法方式等方面兼顧香港社會的認受性。如果中共希望「港版國安法」兼顧到「香港社會的認受性」,為何立法就是不能用普通法條文編寫呢?

鄧中華又聲稱特區政府有「主要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和司法等應由特區完成,但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中央亦要保留對案件的管轄權力」,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日前接受港台訪問時認為,上述說法反映中央試圖掌控香港最嚴重的國家安全案件,做法猶如「送中」惡法的「逆向工程」。戴啟思又批評,至今仍未清楚內地政府建議的「港版國安法」具體內容,但目前看來,該法似乎是普通法和大陸法的「奇怪混合體」(weird hybrid)。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不應排除中央有權把違反「港版國安法」人士移交內地審理。但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卻認為,現行《逃犯條例》不容許移交疑犯到內地,「港版國安法」不應牴觸《基本法》,中央草擬法案時須考慮如何適應本港現行法律。唐英年又強調,根據現行《逃犯條例》,港府不容許把犯人移交內地、澳門及台灣。唐英年這「反送中」雜音,中共會考慮聽取嗎?

香港記者協會日前公布調查發現,98%新聞從業員反對訂立「港版國安法」,有87%人認為會影響新聞自由;有53%十分擔心日後人身安全受威脅;有63%對新聞自由前景十分悲觀。香港傳媒理應除了《蘋果日報》之外,十之八九都全面歸順了,為何反對立法的記者是如此的一面倒?特首林鄭月娥說,「300 萬」港人簽名撐《國安法》,反對者都是與廣大市民為敵,那麼是否代表所有記者都與民為敵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周三(17日)指,如參選人從根本上、原則上反對《國安法》,會令人質疑他們是否符合「效忠香港特區」的角逐議席要求。民主派應如何應對?應否一起綑綁立場一起反對?還是用盡一切方法,先做好協調選到立會過半?堅持反對《國安法》立場又如何與規DQ(取消資格)作好平衡?

主持:鄭宇碩、曹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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