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漢源衝突中殺死警察的農民被秘密處決


2006.12.06

四川省漢源縣兩年前數千農民維權示威中,被控殺害警員的被告陳滔已於上月被處決。其代表律師指責法院在作出上訴判決後半年來,堅持拒絕向家人和律師透露上訴結果,直至被告被處決。律師嚴厲批評法院不依法辦事,並質疑上訴判決不合法。

陳滔是暴動事件中唯一被判死刑的被告,他父親陳永忠上月突然收到派出所的通知,要求他拿五十元人民幣去領取陳滔的骨灰,陳永忠才知道自己的兒子已被處判。

另一名被告蔡昭的父親蔡登明說,陳滔被處決前數日,陳永忠曾到看守所探望兒子,陳滔當時並沒有提及自己將被處判,看守所的人也沒有告訴陳永忠。蔡登明本月初致電看守所查問,證實此消息,而其子蔡昭和另外兩名被告的上訴,也已被法院駁回。他說:陳滔已被槍斃,我打電話到看守所問,他才告訴我。我們移民只是維護自己的權利,後來警察被打死,就給他們一個故意殺人罪。

被告們的代表律師冉彤表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早於今年六月,已就陳滔等四人被控殺害警員的案件,作出二審判決。但在這半年裡,他每次到法院詢問,法院均表示還沒有結果,直至陳滔被處判後,法院才承認已作出判決,但解釋說法院有內部指引,法院可先執行死刑,後通知律師。 他說:我們定期去問,但每次答覆都是正在辦理,要我們繼續等待。這種事情不應是律師去催,而是法律規定法院應當告訴律師,應當公開宣判。他們答覆他們法院內部有規定,這種案件可以先執行,再把判決送給律師,我要求他們把內部指引拿給我看,他們拿不出來。

冉彤說,他當了七年律師,從來沒有聽過地方法院有這種權力。他嚴厲批評法院進行秘密審判,不尊重當事人和律師,更不尊重法律。他說:整整半年時間,人都處理掉了,法官還在騙律師。這是駭人聽聞。那怕文革的時候,也要開批鬥大會,才把人處理,連這個東西也沒有。現在不開庭,不宣判,執行以後不通知當事人,不通知律師,搞秘密宣判,這肯定是違法的。法官不尊重法律,叫其他人怎樣尊重法律。這太荒唐了。

冉彤說,他已向四川省律師協會投訴。他希望對方能深入調查此事,公正處理。

本台多次致電四川省高級法院和律師協會,但電話均沒有人接聽。

數千名漢源縣農民於二零零四年十月持續示威,抗議當局為了興建水壩,強迫農民搬遷,卻沒有給予合理補償。事件後來發展致警民衝突,一名武警死亡,據報也有多名農民死傷。陳滔和蔡昭等四人事後被指控殺害警員,陳滔和蔡昭更被指為主犯。由於案發時蔡昭年僅十七歲,他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而十九歲的陳滔則被判處死刑。另外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十二和十五年有期徒刑。(張麗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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