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級法院副院長裴洪泉及四名法官被逮捕


2006.11.10

新華社週五報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前副院長裴洪泉及四名法官因涉嫌收受賄賂被逮捕。

報道引述深圳市檢察院檢察長白新潮表示,今年五月上旬,深圳市檢察院接到有關舉報,後經調查發現,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前副院長裴洪泉、副處級審判員廖昭輝、四庭庭長蔡曉玲、七庭庭長張庭華執行局執行二處處長李慧利收受賄賂。偵查人員在張庭華的辦公室搜出大批現金人民幣及港幣。案件偵查已接近尾聲當局即將提出起訴。

另外,中國衛生部週五公布調查發現,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間,部門內查處商業賄賂案有790宗,涉案金額超過5700萬元,被刑事處理的有230人,黨紀政紀等處理有266人。

目前查結的約400宗案件中顯示,賄賂主要發生在藥品採購、設備採購及衛生材料採購方面佔案件總數近九成,案件涉及衛生行政部門公務員、醫療機構的領導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人等。衛生部特別指出一些案件,包括福建省南平市衛生局李姓局長及其太太於1993年至2004年期間收受賄賂的款物共計人民幣一百多萬,李姓局長被法院判處入獄12年零六個月,其太太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另外還有江蘇省連雲港海州市衛生局局長、四川省樂山市人民醫院院長等受收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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