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楊天水被重判12年徒刑


2006.05.16

星期二﹐江蘇省鎮江市法院就自由作家楊天水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閉門審訊,裁定他罪名成立,並當場判處監禁12年。

楊天水的姊姊楊桂香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她獲悉判決後感到難過,亦感到無奈。楊桂香認為,上訴的作用不大,她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國施壓,這樣效果會更大。楊桂香又說,楊天水已做好要坐牢的心理準備,不會退縮。

近四十名關注楊天水案的維權人士,從周一下午一點開始,進行24小時的絕食,以譴責和抗議中共當局對楊天水的非法審判。參與絕食抗議的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對裁決感到憤怒,認為當局打壓異見人士的手段已到極點。

楊天水的辯護律師李建強在接受法新社訪問時表示,檢方指控楊天水的主要內容是楊天水書寫了很多反對、批評共產黨及政府的文章並張貼在網路上;此外,他也組織中國民主黨分部並且接受兩筆海外資金。楊天水對裁決不服,但並不打算上訴。

45歲的楊天水本名楊同彥,1990年曾被當局以“反革命罪”判刑10年,2000年刑滿獲釋後繼續致力於推動中國民主化進程。楊天水於2005年12月23日被江蘇鎮江警方監視居住,於今年1月22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轉為逮捕。

另外,湖南《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被控“敲詐勒索”罪一案,亦於周二在湖南省隆回縣法院開審,陽小青的辯護律師張星水向媒體表示控方傳喚好幾名證人做出不利陽小青的證詞,但陽小青否認所有控罪。案件將擇日再宣判。

36歲的陽小青曾發表多篇有關隆回縣官員腐敗黑幕的報導,他在今年1月22日被隆回縣公安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拘留。

此外,福建省莆田市農民代表黃維忠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案,其家人周二接獲城廂區法院的通知,將於周三上午在該法院宣判。(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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