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沾益县白水镇长期拖欠农民征地款


2006.11.14

云南省沾益县白水镇政府,在拖欠农民征地补偿8年后,白水镇9个村中只有5个村领到赔偿金,还有4个村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其中海家哨村的部份村民领到的赔偿金金额则只是规定的三分之一。

据新华报导﹐1998年间,由于国家要修建高速公路,当地政府将白水镇共9个村约1千名村民的1300亩耕地列入征地范围,根据当地县政府下发的通知规定,水田和菜地补偿费每亩约2万元人民币,而旱地和果园则每亩或赔偿约1万元,但直至今年7月份,白水镇9个村中只有5个村领到赔偿金,还有4个村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其中海家哨村的部份村民领到的赔偿金金额则只是规定的三分之一。

白水镇镇长李宏峰表示,未发放的部份赔偿金将会用作公益事业,属于集体所有,将不予发给农民。而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用于土地赔偿费用的金额必须不低于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但当地镇政府则无法提供该项资料。

报道亦指﹐白水镇政府拖欠补偿金8年的做法违法了国土法中补偿金应该在征地以及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的3个月之内要全额支付的规定。由于当地政府没有将补偿金按规定发放给村民以及没有及时分配土地,当地村民缺少耕地﹐生活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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