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富锦当局大幅提高土地承包费引起农民不满
2006.04.27
黑龙江省富锦市租用官地的农民﹐投诉政府疯狂增加承包费﹐加幅接近三倍。维权律师指现行法例对农民保障不足﹐受欺压的农民投诉无门。
黑龙江省富锦市政府,十五年前因与韩国企业合作发展农场,向二林村的农民征收了大片土地。但韩资在五年后撤走,农场由市政府全面接管,当局其后将土地租回二林村的村民耕种。
在今年初,富锦市政府将承包费由原来七百元人民币一公顷,加至一千九百五十元,升幅接近三倍,农民拒绝接受疯租狂加租,并多次与前来收租的政府人员对峙,甚至多次爆发小型冲突。而最近政府又将每公倾的租金再调升一百元至二千零五十元,令农民更加愤慨。
农民曾经就这问题到北京上访,但诉求未获处理。农民代表许先生,指责当局官官相卫,农民感到很无助。他说﹕农民生活不下去了才会告状,老百姓有饭开,不会随便告状,但现在我们的生活,实在维持不了,没有饭开,那我们就一定要想办法,讨一个说法。
本台粤语组记者,周四曾经多次致电富锦市市长以及市委书记,要求回应,但他们一直都未有答覆。
维权律师唐荆陵接受本台访问时,指现时一般这类承包合约,都会讲明了租金调整机制,避免租金过于波动。但他指,现时中国保障农民的法律难以落实,令农民一旦遇上类似的情况,就求助无门。唐律师说﹕一般来讲,合同会写得比较清楚,但单方面大幅度调整恐怕是很罕见,因为一般合约都会写租金调整机制,而农村租金调整幅度一般不会那么大。有些法律,表面看对农民有保障,但执法本身,或遇到诉讼判决,或程序,能否现实保护农民利益,这才是问题。
近年来,中国农村由于征地、土地业权、以及土地租金水平等问题,经常引发维权抗争,而不少征地抗争,包括去年的番禺太石村事件,以及汕尾东洲事件,都曾经爆发过官民间的流血冲突。(李建军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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