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审议反洗钱法条例草案


2006.04.2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周二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首次审议反洗钱法条例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冯淑萍说,在这份法律草案中,贪污贿赂及金融犯罪所得的金钱为重点监控对象。除银行外,保险、证券机构、房地产销售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均要负上打击洗黑钱活动的责任。冯淑萍指出,中国的洗钱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破坏金融秩序,而且还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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