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民工上海劳教案安徽上诉得直


2006.08.28

三名因被卷入一宗电话亭收费争执而被判劳教的民工﹐上诉法院得直并获判赔偿。维权人士郭飞雄表示﹐利用劳教镇压异见人士﹐应早日癈除﹐但在政治现实下﹐废除劳教并不容易。

据《中国青年报》报导,三名在上海从事建筑工作的民工,在去年八月,于上海市金山区一个电话亭打电话时,因不满电话亭方面多收了三角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殴打。公安到场后,这三名民工又与公安争执,最后上海市公安金山分局,以殴打他人,以及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理由,拘留廿二至廿五日。

在一个月后,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这三兄弟实施劳动教养。三兄弟不服决定,代表他们的石头镇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卜业中,以一案不能再罚为理由向安徽庐江县法院上诉,最后上诉得直,在今年六月,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海市方面的上诉,兼且要上海方面赔偿每人两万多人民币。

中国网民,普遍都欢迎法院的判决,他们在网上不少都要求废除劳教制度,有网民指,劳教制度是开放改革前搞阶级斗争所用的制度,无必要保留。

维权人士郭飞雄指,劳教赋予公安当局权力,未经司法程序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应该早日废除。但他指,由于公安当局的阻挠,加上当局经常滥用劳教程序,镇压法轮功以及其他宗教人士,令废除劳教面临很大的阻力。他说﹕公安找到种种理由,认为没有劳教,就巩固不了社会秩序,打击不了犯罪分子,另外,公安坚持劳教因为法轮功,法轮功到法院去审往往审不下去,用劳教公安局内部少数人红笔一勾,就可以把一个人几年的命运决定了。

而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本身亦是维权律师滕彪指,这次是少数幸运的案例,因为这次负责审判的法院,与决定劳教的公安机关,隶属不同的县市,关系比较弱,一般情况下,法院甚少作出独立于公安当局的判决。他说﹕但是因为法院也不是独立,它和公安部门有著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很少像这个案例般,做到了独立和公正。

根据现行中国法律,公安局属下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可以未经审讯,最高可判当事人劳教三年。而劳教制度,一直在中国引发很大的争议,近年更有不少法律学者,要求当局废除劳教。(李建军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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