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久霖承认六项控罪


2006.03.15

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久霖周三在新加坡法院承认六项控罪﹐包括在2004年串谋诈欺德意志银行发表虚假或误导性的声明、从事内线交易及伪造虚假的财务文件等。

陈久霖本来面对15项控罪﹐他决定承认6项罪状﹐盼取得认罪协商。法官在判刑前﹐会将陈久霖的另外9条罪名也一并纳入考虑。

陈久霖的15项控罪如果全部成立,最高将可被罚款25万坡纸﹐最高刑期七年。中国航油其他四名高层管理人员早前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

陈久霖是在担任中国航油总裁时利用公司资金进行石油衍生性交易﹐结果造成公司五点五亿美元的钜额亏损﹐但却未依法对外披露亏损﹐同时还抛售部份股权。这起事件在2004年底曝光﹐成为1995年霸菱银行金融丑闻案后﹐新加坡最大的金融交易丑闻。陈久霖在2004年11月遭中国航油停止职务﹐同年12月被新加坡当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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