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發生公安涉嫌包庇民警強姦證人案


2006.03.01

本台粵語組接獲聽眾投訴,指河南省鄭州市,在上年十一月,發生了一宗公安涉嫌包庇民警強姦證人案,現時案件仍未得到適當處理。

在上年十一月七日,一批自稱黑社會分子的人,在當地一名姓蘇直銷商的辦公室內大肆破壞,並搶走了九千多人民幣的現金、一部筆記簿電腦,以及一批直銷貨品。事發後,蘇某向公安報案。

在報案後,前往現場調查的花園街派出所李姓民警,多次要求事主蘇先生不要追究有關案件,被蘇先生拒絕。蘇先生向本台粵語組指,他拒絕有關要求後,在派出所內受到不人道對待,包括不讓他飲水,以及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在上年十一月十七日,負責這宗搶劫案的民警,聯絡案件的唯一證人,蘇先生的朋友尹小姐,以講述案情為理由,相約在賓館門外會面,會面後又以方便工作為借口,強把她推入賓館房間,由於尹小姐當時手部受傷,在無力反抗下被李姓民警在房間內強暴。

蘇先生獲知事件後向省公安廳報案,但省公安廳將案件發給鄭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處理。受害人尹小姐以及蘇先生都指,辦案的人對他們通宵盤問,期間不單問了大堆與案件無關的問題,更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以及謾罵受害人。

蘇先生指,雖然涉嫌強姦的李姓民警,後來被刑事拘留,但仍可以派人恐嚇受害人的家人,以及自稱與黑社會關係密切,後台有力,逼迫受害人銷案。

蘇先生說:一月二十六日,受害人在准二路,遇到了李生。他被刑事拘留了兩個月左右後放出來。他找到受害人,讓他撤訴。他指,如不撤訴,受害人家裡將出十幾條人命,並所有幫助她的人都一一被報復。他說我未上過警校,都可以當公安。你們單位的領導我也認識,要打你的飯碗很容易。而他又指在社會混得也不錯,有幾個黑社會大哥照著住,我想對付誰就對付誰。

受害人尹小姐,周三接受本台粵語組記者訪問時,指責公安沒有能夠保護人民,她希望有關當局關注她的案件,令案件得到公正處理。尹小姐說:我希望當局關注這件事,至少能夠懲治罪犯,還我清白。我覺得公安並沒有保護我,至少對我起不了保護作用,反而對我造成更多的傷害以及威脅。

本台粵語組曾經致電鄭州市公安局,包括花園街派出所,以及刑偵大隊,他們都拒絕對案件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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