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农民维权代表黄维忠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2006.05.17

福建省莆田市农民代表黄维忠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城厢区法院周三裁决其罪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黄维忠当庭表示要上诉。其家人及律师批评裁决是基于政治因素。

黄维忠的哥哥黄维德周三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城厢区法院于早上开庭宣读裁决书,指黄维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成立,判监三年。

黄维德说,其弟听闻判刑后,表现平静,并当庭表示要上诉。他说,黄维忠看来精神尚好,但人变得苍老,长了很多白头发。

黄维德批评法院的判决不公正,完全不接纳辩方证人的供词及律师的辩护理由。他又说,其他村民获悉裁决结果后都感到愤怒,并表示支持他们抗争到底。

黄维德表示,现时不知于何把裁决告知年迈的母亲,怕她会伤心过度。

黄维忠的辩护律师陆光认为,这次的裁决是地方政府在背后干预,有政治的因素。

陆光表示,他已接受黄维德的委托,为黄维忠上诉,目前他正在外地公干,下周他就会开始准备上诉的材料。

关注中国公民权益的《公民维权网》发表声明,对法院的判决表示强烈抗议。

福建省莆田市的征地纠纷自2003年开始,受影响的10条村共676户农民,通过诉讼、上访等方式寻求解决均无效,更遭当地政府多番威胁及阻挠。46岁的村民代表黄维忠,于去年11月初上京申诉时被捕,今年2月28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起诉,3月20日城厢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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