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周二控告9名法輪功成員違反公司法


2005.05.31

馬來西亞周二控告9名法輪功成員違反公司法﹐這9名被告包括7男2女﹐均是2003年在馬來西亞注冊的法輪大法研究中心領導成員。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指他們沒有提交公司會議紀錄、公司年報、及沒有成員登記表等6項罪名的指控﹐被告均辯護稱無罪。

這9名法輪功成員發表的聲明說﹐將他們告上法院這一行徑只是想阻止他們繼續為在中國受到迫害的成員發出呼聲﹐他們要求政府保障他們的言論自由。

代表他們的律師表示﹐政府此次行動很沒有道理﹐因為這些指控在其他公司的運作中也是非常普遍。報導稱﹐早前馬來西亞法輪功分會已因以上罪名被罰款540美元﹐領導成員再次以同樣罪名被控告﹐代表律師表示此種做法很不正常。他表示﹐他的當事人不會認罪﹐並準備將官司打到底。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