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建議將電訊管理局以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為一個新機構


2004.10.27

香港政府周三表示,將會在明年初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將現行的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為一個新部門,以適應新科技的發展。

根據政府的諮詢文件,由於電訊業與廣播業的分界越來越含糊,而政府亦無法以原先立法的形式,有效監管各類新技術的發展。因此,政府建議,將現行兩個管理局合併,使之具備主動干預市場的權力,當市場出現新技術時,可按需要先行作出規管。

但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新規管機構,只會在新技術具備市場價值時,才作出規管,令業界不會因規管架構不適合,而無法掌握相關的商機。他說﹕我們主要不會干預市場發展,我們會用市場主導模式去做,如果市場有市場價值,我們先會作出適當規管。

不久前,由香港有電訊魔童之稱王維基的城市電訊集團,以互聯網提供收費電視以及固網話音通訊服務,令城市電訊集團繞過廣播條例取得收費電視牌照,並在毋需向電訊盈科繳付費用的情況下,利用客戶租用電訊盈科的寬頻網路,提供固網服務,都引城市電訊和電訊盈科之間激烈的爭議。

民主黨籍的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向香港傳媒表示,支持政府將廣播和電訊服務交由單一部門監管的建議。

電訊管理局是香港電訊市場開放、結束英資大東電報局壟斷後,在一九九四年設立的獨立政府監管部門,取代過去由郵政署監管的職能,以自負盈虧的方式運作,負責簽發香港各類型電訊及無線電牌照。

而廣播事務管理局,則根據《廣播條例》,就私營廣播機構的發牌問題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以及對私營廣播機構作出規管。在香港電台委託下,亦對香港電台的節目作出監管。

在諮詢結束後,就會在明年中訂定技術細節,並草擬成法例,交立法會審查通過。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