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权组织向曾荫权提出保障人权的十项要求


2005.10.03

香港人权监察组织周一发表一封致行政长官曾荫权的公开信﹐促请香港政府在制定和推行各项政策时﹐包括在预备施政报告和财政预算案时﹐要以保障港人的人权为前提﹐促进港人的福祉。

公开信提出了十个要求﹐包括要求尽快落实全面普选﹐以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法权利国际公约中赋予公民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的基本权利﹐另外公开信亦要求港府在研究立法﹐赋予执法机关权力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时﹐要以法庭手令的程式﹐保障港人私隐的宪制权利。

人权监察希望上述建议可以在曾荫权稍后发表的首份施政报告以及政府的财政预算案中﹐得到充份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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