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考慮修改法律停止政府賠償非法勞工的工傷死傷


2005.05.10

香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樹?,周二表示,有可能修訂法例,非法勞工因工傷亡,將不能要求政府賠償。

葉樹?周二向香港傳媒表示,較早前法庭運用酌情權,在一宗非法勞工因工死亡的索償案中,要求運用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向其家屬作出補償。他認為法庭的判決,與政府打擊非法勞工的政策有矛盾,在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意見後,考慮修例使非法勞工無法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索償。(他說﹕這次個案是法庭行駛酌情權,認為黑工亦有追討賠償權,這與我們打擊黑工的政策有矛盾。我們覺得不應鼓勵黑工在香港工作。我們會儘快諮詢勞顧會,我們傾向修改法例,令黑工無法得到賠償。)

葉樹?又表示,政府現時正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有可能就有關裁決作出上訴。

在零二年,一名持雙程證的非法在港工作的工人,在九龍石硤尾進行拆牆工程時死亡。由於僱主建築公司破產,工人家屬無法獲得賠償。工人的家屬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政府根據《僱員補償援助條例》作出賠償。政府在今年初,批出九十四萬港幣的賠償金。

在香港,僱主購買勞工保險時,需要同時繳納相等於保金百分之六點三的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徵費。而現時《僱員補償援助條例》,並無明文列明,非法勞工不符合申請資格。在有關案例發生後,目前負責管理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的機構,已經收到五宗同類型的索償個案,其中一宗索償金額甚至超過一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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