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上诉庭受理西藏人权组织对中国前领导人的起诉


2006.01.11

西班牙一个名叫“支持西藏委员会”的组织去年六月在西班牙国家法院提出诉讼﹐指西班牙法律中﹐允许对人权侵犯的罪行进行控告﹐即使这个犯罪是在西班牙之外进行的。该组织要求法庭接受他们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前总理李鹏﹐和另外5名军队和安全部门官员的起诉﹐指他们犯下反人类、国家恐怖主义、以及酷刑等罪行。

这项起诉去年9月被法庭否决﹐但是“支持西藏委员会”决定上诉。由三名法官组成的上诉法庭同意接受他们的上诉。

长达21页的起诉书中说﹐自从中共1951年用武力占领西藏以后﹐有超过100万西藏人不杀害或者失踪。起诉还包括一些被关押了40年后逃出来的西藏人的证词。表明中共犯下群体灭绝罪﹐应该追究。

上诉法庭表示﹐根据1998年西班牙最高法院做出的决定﹐允许地方法院审理群体灭绝罪行﹐即使罪行的受害人并不是西班牙人﹐或罪行发生地点不是在西班牙本土。

这项被称作国际审判(Universal Jurisdiction)的法律曾经被法官格森(Baltasar Garzon)1998年运用﹐在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访问伦敦时将他拘捕﹐随后在西班牙马德里审判他的群体灭绝等罪行。当时英国以健康原因﹐拒绝引渡皮诺切。

去年﹐此项法律也被用在对阿根廷前海军军官阿杜夫(Adolfo Scilingo)的起诉中。最后判处阿杜夫1976-1983年参与对阿根廷“左派异议人士”的非法战争罪成立。阿杜夫被判处640年的监禁。

“支持西藏委员会”说﹐他们只起诉中共前领导人﹐是为了避免现任领导人具有的豁免权﹐因为他们仍然握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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