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中国公民权利(八)互联网与公民依法维权

因为网络和维权这两件新兴事物的结合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意义特别重大,所以今天我还想和您讨论一下互联网和依法维权。
20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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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中国突飞猛进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巨大社会变革,中国的公民权利也随之不断扩大。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吴晶制作了共八集的系列节目“互联网和中国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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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页照

前两次节目我们的话题是互联网和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我们说到,维权运动以互联网为依托,从公民意识的启蒙、到网上公众舆论的形成、再到维权的具体运作,都在网络平台相继展开,取得可喜的成果。因为网络和维权这两件新兴事物的结合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意义特别重大,所以今天我还想和您讨论一下互联网和依法维权。首先,公民维权只有在依法治国这一大的背景之下才可能展开和成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学专家范亚峰说:

(范亚峰):维权运动最近十年时间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伴随着中国政府从95年接受以法治国这样一个口号,到2003年中国民间普通公民的权利意识的觉醒,就融汇成了一个维权运动。

公民维权运动不断深化,法律维权成为重要的支撑。在依法治国的最高原则之下,分散的个体维权活动能够形成一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民众运动,这和法律界的积极参与密不可分。越来越多的法律界人士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职责。范亚峰说:

(范亚峰):律师的根本工作就是维权。律师的职业本性使得他在维权运动当中慢慢地成为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北京律师陈岳琴也说:

(陈岳琴):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这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律师都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法定指责。每一个有正义感的律师接到这种案子的时候都是不能撒手不管的。

以擅长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案件而知名的北京律师韩冰说:

(韩冰):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这两方面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或张扬,我认为是最集中的。

通过这样一些案件,希望很好地利用互联网来推动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使一些问题、本来不太引起重视的甚至有一些麻木的,让大家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随着维权活动的步步深入和扩大,互联网成为法律界人士、维权人士和弱势群体之间沟通的桥梁。它既是侵权受害者投诉和求助的平台,又是维权活动组织和运作的平台,同时还是法律工作者传播法律知识、并向侵权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平台。北京法学博士李柏光说,法律界的一项当务之急就是向社会播撒法律意识的种子,使民众从臣民心理走向公民心理,使官员学会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为宪政民主打下基础:

(李柏光):“第一起到公民的教育作用,在公民的大脑里播下法制的种子,使公民从臣民心理走向公民心理。第二就是对政府官员和执法者起到驯化作用,让他们开始学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公民权利和自由”。

近几年中国法律界在互联网上非常活跃。从探讨法学理论到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法学的、法律的和律师事务所的专门网站大批涌现。山东大学法学副教授谢维雁就办了一个法学学术网站,讨论宪法宪政:

(谢维雁):我做的是学术方面的网站。主要是从宪法和宪政这个角度,一个是对国外的宪法和宪政方面的一些事件进行介绍;对国内的涉及宪法方面的问题,选举呀、公民投票呀,我们可以从这方面作些研究,大家共同探讨。

播撒法律种子的形式之一,就是在网上通过一些维权个案宣传公民权利,树立宪法至上以及正确行使和维护公民权利的观念。谢维雁教授说,

(谢维雁继续):通过这样一些案件,希望很好地利用互联网来推动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使一些问题、本来不太引起重视的甚至有一些麻木的,让大家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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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中国舆论监督网网页照

律师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实践者。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自己的网站,利用互联网向公民宣传依法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北京律师韩冰说,他的事务所为民众提供公开的法律咨询:

(韩冰): 事务所或者我本人都建有长期的网站。一个是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的网站,还有一个叫“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网”。这个网站的浏览量在一年多时间里大概十万(人次)左右。交流的方式有一个公开的网上咨询,回答(问题)的量有几百个吧。

许多热心的学者、律师志愿为维权网站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义务咨询。《公民维权网》站长李健说,他的网站在全国各地有一百多位法律顾问,他以前并不认识,许多人直到现在也都未曾谋面:

(李健):都不认识。(公民)维权网有120多个顾问,都没有见过面。都是通过一点点地扩大信息圈子,然后我直接跟他们打电话联系。大多数人同意作维权网的顾问,愿意做一些事情。

中国的律师群体正逐渐成为公民维权运动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一些人更挺身站到维权第一线。2005年,14名中国维权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当选香港《亚洲周刊》评出的“风云人物”,被誉为“代表中国的司法良心和社会正义,用宪法维护十三亿中国人的权益。”范亚峰认为,律师群体和互联网以及网民的结合,推动了公民维权走向深化:

一开始很多律师呢实际上对互联网的使用,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来宣传自己和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后来,律师群体和互联网以及媒体、网友及大众的结合,在维权运动中通过一些个案就越来越深化

(范亚峰): 一开始很多律师呢实际上对互联网的使用,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来宣传自己和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慢慢地(律师和维权运动)这两个就结合起来了。后来呢,律师群体和互联网以及媒体、网友及大众的结合,在维权运动中通过一些个案就越来越深化。

宪法学者谢维雁几年前曾参与推动反对乙肝歧视的行政诉讼案。他说:

(谢维雁):安徽省芜湖招收公务员当中有一个乙肝携带者。他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考公务员成绩考得非常好。但是安徽省芜湖市的人事局没有录取他作为公务员。

安徽的大学毕业生张杰在公务员招考中成绩第一,却因为携带“乙肝”被拒绝录用。张杰只是一名普通的乙肝携带者,中国13亿人中有1亿多人属于这一类型。虽然医学结论说,他们基本不具备传染性,在社会中应被视为健康人,但在实际生活和就业中,他们却普遍受到歧视。谢维雁说:

(谢维雁):这个“乙肝”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对保护他们的权利呀利益呀是很有好处的,所以我们决定作这个案件。我们当时想的就是怎样推动实践,以后在招公务员当中不再歧视“乙肝”携带者。因为“乙肝”携带者是个很庞大的群体,如果说公务员也不招收、其它的部门也不招收,那么这个群体的利益就受到歧视了。

谢维雁教授回忆说,关于这个案子,法律界从始至终都是通过互联网发现和进行的:

(谢维雁继续)这跟互联网有很大关系。我们通过互联网多次地深入地讨论这个案子怎么办。就是想通过这个来推动它的发展。

首先,张杰的情况在网上传开,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立即联系张杰,愿意为他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并从歧视的角度提出起诉。另一方面,乙肝群体本身也有一个叫做“肝胆相照“的专门维权网站。谢教授说:

(谢维雁)有一个叫作“肝胆相照网”,很多乙肝携带者都聚到这个网上,成为一个群体。在这个网站上也有一些朋友到处渲染和传播,他们就知道这个事了。

孙志刚事件网上讨论的人非常多,最终推动了实践。很快的时间内国务院就把以前的收容遣送办法废除了,重新定了一个新的法律...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

网友们不仅帮助周教授联系张杰,而且这个网站还发起一次万人大签名行动,声援张杰;并有1600多人和张杰一起上书,要求进行乙肝歧视违宪审查。

(谢维雁继续)《肝胆相照网》这些网友联名向全国人大国务院等等提出了一些建议要求,整个情况就有所改变。

维权离不开法律、离不开律师。更多的律师在日常办案中借助互联网接办侵权案件,维护公民权利。北京著名公益律师陈岳琴,接办了河北省四位农民被公安抓去顶替杀人罪、蒙冤入狱11年、并5次被判死刑的侵权案件。她说:

(陈岳琴):比如说,我们去年作了一个承德程国清等四个农民(的案子)。因为说他们涉嫌抢劫,判了5次死刑,已经关了11年了。我们律师代理他们申诉,看了案卷以后发现指认他们有罪的证据都站立不住、破绽百出。我们就公开发表法律意见说这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假案,公安当年破案的时候抓人顶罪。

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上了互联网,引起强烈的公众反响:

(陈岳琴继续):我们开过一个新闻发布会嘛,就有人把我们的法律意见贴到了网站上。反响就很强烈:公安办案怎么可以随便抓人顶罪呢?如果真要这样的话,那走在大街上的每一个人他的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

除了个体维权案件,陈岳琴律师更以擅长公益维权而知名。她曾借助网络平台,成功推动了阻止北京动物园搬迁案:

(陈岳琴继续):北京动物园搬迁,当时有关政府部门的操作实际上是很机密的,对外没有发布任何信息。但是后来有一个叫“绿网”的网站,民间环保人士搞的,上面发布了一个消息说有关部门在酝酿北京动物园搬迁,而且好像是搬不搬已成定局,现在就是讨论搬到哪里的问题。网站上一公布,舆论就一片哗然。北京动物园今年有100年的历史,可以说它跟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跟每一个北京人、甚至是全国的很多游客、中小学生等等,和他们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信息一公布媒体就掀起轩然大波。我们法律工作者也参与这个案例,公开发表法律意见,要大家关注这个搬迁的一些法律程序问题。如果就这样子闭门造车就定了要般,那肯定是违法的。

公民维权、互联网以及法律界三者的结合增加了维权活动的威力和胜算,甚至影响了中国的政府和政策。山东大学法学副教授谢维雁认为,在03年的孙志刚事件中,北大三博士上书人大常委会固然关键,但是推动新立法成功还应首先归功于网上舆论的压力:

(谢维雁):孙志刚事件网上讨论的人非常多,最终推动了实践。很快的时间内国务院就把以前的收容遣送办法废除了,重新定了一个新的法律。这个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只有短短的两三个月时间,就推动了一部立法。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个事情当中互联网的作用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非常好。

太石村事件的网络舆论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是有压力的。民意开始真实地成为影响中国政策的一个力量

谢教授还对乙肝歧视案行政诉讼的最后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强调互联网的推动作用:

(谢维雁):最后推动把那个规定改变了。但不是通过法院判决它不合法了或是不合宪了,不是通过这个渠道,而是通过舆论压力造成政府改变的。互联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推动宪法的案件向前发展。二、三月份的一个案件,到年中的时候,全国人事部发的体检标准已经修改了。而且地方上,像山东的、安徽的、浙江的、湖南的以前招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排除乙肝携带者的,全部都取消了。互联网在这整个事件当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法学专家范亚峰也认为,网络舆论推动形成的强大社会民意,各级政府都不可忽视。比如2005年广东太石村事件:

(范亚峰):太石村事件的网络舆论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是有压力的。民意开始真实地成为影响中国政策的一个力量。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如果中国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对某一个政策、某一个个案的反对意见,那么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不可能忽视。

北京律师陈岳琴也认为,网络民意可以形成对政府的执政压力,甚至导致改变政府行为。关于北京动物园搬迁案,陈律师说,由于网络推动的舆论压力,市政府已经表态暂缓搬迁:

(陈岳琴):各界形成一种舆论的共振。中科院院士、专家,各界都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就形成一种合力。政府呢最后表态说暂缓搬迁。这是互联网在公民维权、公益案例中取得积极成果的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说到她正在经办的承德农民被迫顶替杀人罪一案,陈岳琴说,这件拖延了11年的案子,在舆论压力下终于受到河北省最高法院的重视:

(陈岳琴)这个案子现在河北省高院正在复核。这次他们也很重视。希望他们有错必纠。我们也鼓励他们知错就改、重拾司法的公信力。如果他们这一次不改的话,我们就可能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这个案子。

网络维权以法律为依托力求避免政治化,争取在现有体制和法律框架中合法运作、步步深入,这是许多维权人士的心愿。《公民维权网》站长李健说:

(李健):首先它是以人道和法律为基础,在这个范围内来作。第二,它是非政治的,不关注政党政治、不参与纯政治活动。《公民维权网》也没有自己的利益,它是完全中立的。另外一个就是非组织的。它有这么多志愿者,但是人家都是志愿的。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贡献和作用。当然,网络维权不是万能,而必须有公民在网下的努力来支撑;同时它还受到各级政府的钳制和压力。所幸的是,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正在由互联网平台走向更加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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