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讲话是否干预了司法独立? ——三谈孟晚舟事件(胡平)

12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接受路透社采访回应孟晚舟事件时说,如果我觉得这有利于国家,有利于我们达成史上最大贸易协定,我肯定会干预。

在中文社交媒体上,特朗普这句话招致不少人的批评。批评者说,美国是三权分立,司法是独立的,总统怎能干预?

其实,特朗普这话本身并不是违反三权独立,也不是干预司法独立。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指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分配给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及其他联邦法院。注意:司法权是指法院。所谓司法独立,是指法院独立;所谓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是指总统不得干预法院。美国还有个司法部,注意:司法部并不属于三权分立中司法权这一块,而是属于行政权这一块。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任职,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大法官一旦就职,总统无权撤换。司法部长属于总统的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总统随时可以撤换。另外,美国的检察系统也属于总统的行政部门,属于司法部,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长。

这次孟晚舟事件,是美国的司法部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引渡要求的。如果加拿大方面把孟晚舟移交给美国,那么接下来,是美国的检察官向法院对孟晚舟提出起诉,然后,纽约东区法院对孟晚舟案进行审理。这就是说,从提出引渡要求到把案子送交法院这一过程,都是由司法部以及属于司法部的检察官进行的,而既然司法部和检察官都属于行政系统,总统是行政系统的首脑,因此总统就有权做某种干预。等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判决,那就是法院的事了,总统无权干预。这就是说,如果特朗普在孟晚舟的案子送到法院之前做某种干预是可以的。

需要补充的是,虽然司法部归总统领导,司法部长可以被总统随时撤换,但是这不意味着司法部官员们(包括检察官)就都会一味地顺从总统的意图,因为他们宣誓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就在特朗普发表上述言论的第二天,一位司法部助理部长在参议院的会议上公开表示:“我们司法部是执行法律的,不是做交易的,我们不是这个国家贸易、政治或外交目的的工具。”总统固然可以把不顺从的司法部长撤换,例如水门事件时的尼克松总统就在一个晚上逼迫两个司法部高官辞职,但由此也引发众怒,招致国会和法院的巨大压力。

中共政府外交部副部长12月8日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要求加拿大立即释放孟晚舟,否则要面对“严重后果”。加拿大政府官员拒绝评论中共的威胁,而是强调加拿大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加拿大政府官员说得对。因为加拿大和美国有引渡协议,因此当美国请求加拿大临时逮捕孟晚舟,加拿大有义务合作。孟晚舟被捕后随即交到加拿大法院,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将她引渡给美国。这就是说,孟晚舟是应该释放还是应该移交美国,这是加拿大法院的事,行政当局无权干预。

小结:

1、加拿大政府不理睬中共的威胁是正确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的加拿大,行政当局不能干预法院。

2、特朗普说他可能要干预孟晚舟案件并非干预司法独立,因为在孟晚舟的案子被送到法院之前是由行政当局属下的司法部处理,总统有权做某种干预。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