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成立信息网络中心


2000.08.28 00:00 ET

MC: 中国计划成立兼营有线电视广播业务和因特网业务的信息网络中心。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VOICE: 中国目前的有线电视广播业务隶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因特网业务则由中国电讯公司等商家提供。路透社29号报道说,拟议中的中国信息网络中心将从广播电影电视局接管有线电视广播业务,同时提供因特网服务;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对有线电视广播业务行使调节职能。 此间的信息产业专家对于上述举措的反应是复杂的。美国卡托研究所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辛格尔顿表示, ACT: “中国的这一举措从技术角度来讲是说得过去的。最现代化的通讯网络都是将有线电视服务和电话、因特网服务加以合并,由一个公司同时提供三种服务。中国建立这样一个网络,当然不必将几种业务分家。” 传统基金会信息产业专家蒂勒表示,两种业务虽然可以由一个公司兼管,但是并不是非由一个公司兼顾不可: ACT: “有线电视服务和因特网服务在技术上的确有某些重叠的地方。因特网服务的确可以由电缆、电线提供。但是从中国的国情来看,铺设电缆、架设电线在许多地方难度很高、耗资过大。中国不如走通过无线通讯手段提供因特网服务的路子。” 两位学者的意见有一点是共同的, 那就是政府介入电讯工业,不利于在电讯行业建立竞争机制。蒂勒表示, ACT: “由政府企业硬性确定和规范电讯市场的运作是很成问题的。我一向反对政府介入电讯工业。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政府有能力跟踪电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 辛格尔顿也表示: ACT: “我不认为中国的这一举措有利于竞争。这个举措从竞争的角度来讲是消极的。我认为这也将为世界贸易组织带来一些问题。对于国家资助的企业,参与竞争的电讯界同行历来抱有怀疑与不满。当代电讯企业的爆炸性增长是加强竞争、打破垄断的结果。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反其道而行之呢?” 路透社29号援引业内人士的话说,成立信息网络中心的举措将有助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实现广播业务的经营职能与调节职能的脱钩。对此,辛格尔顿表示同意: ACT: “经营职能与调节职能的脱钩是一大进步。如果不将经营机制与调节机制分开,那么经营不善、该破产的企业就有可能通过所谓调节而避免破产。” 蒂勒则表示,他不了解中国政府的所谓调节机制如何运作,所以他不敢断言成立信息网络中心一定有助于广播业务的经营职能与调节职能的脱钩。 这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