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检察院老宿舍的居民投诉,在没有和所有居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他们的居所面临当地政府的强拆,对于他们的合理要求,当局并不理会。
星期二,其中一位居民向本台反映,当局的拆迁通知的最后期限是本月15日,居民们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是一直没有任何答复,也没有进行强拆。近日,居民们已经准备好文件,首先进行信访,如果还是没有结果,他们将派代表到县政府上访。他说:“附近的房子都拆得差不多了,就是我们的这个房子现在又没人过来强制拆迁,他现在是置之不理,不理我们。(那你们什么时候上访呢?)也就这个礼拜吧,我们已经把稿子理得差不多了,马上用信件的形式寄过去,如果再没有反应的话,我们就准备自己上门,我们自己到县政府,去派几个代表去一下。总是希望和平解决,不要产生什么大的矛盾。”
据居民介绍,宿舍楼于1979年建造,一共有九户人家居住在这里,大部分为检察院的离退休老干部。每户都有临街门面,居民除了退休老干部外,子女们绝大部分下岗失业,该门面房成为他们的唯一生活保障。
这位居民还向本台说:“就是我们的最低要求他没有达到,所以我们就不让。(那最低要求是什么,你们?)就是拆了我们多大面积的房子,还我们多大,是门面房就还门面房,是住房就还住房,是多大就还多大,就行了。(他们提出的补偿是什么呢?)他们就是按照你住房多大还多大,门面房就不算。(之前跟政府谈了多久呢?)去年年底就一直谈到现在。(一直都达不成协议?)对。”
记者致电庐江县政府办公室,“(检察院老宿舍的一些居民向我们反映,他们没有达到协议,但是将会面临强拆?)你说的情况我不太清楚,我了解的情况跟你说的不太一致。(您方面了解的情况是怎样呢?)这个具体有部门在管理这方面的事情,你说的我不太清楚。”
该居民表示,拆迁补偿安置是一个民事行为,须用《民法通则》、《合同法》来调整双方的关系。《合同法》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合同的自愿签订;还有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然而,部分拆迁户中已有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子女必须说服亲属签字,否则就被威胁停职,在这种“拆迁株连”的强大压力下几个老退休干部含泪签下不平等协议。他说:“他们都是检察院的老干部,他们有的还在位子上,还有的是防贪局的局长,还在我们那边住着呢。有一个他是我们城关镇镇长的父亲,他镇长也是没办法,回去叫他父亲签字,不然他镇长还有停职,不让他干了。政府是无理行为。”
居民还投诉,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相互勾结,借着国有土地储备旧城改造之名,大肆进行赢利的商业开发。另外一位居民对本台说:“总体对我的感觉这块拆迁就是说:以恐吓、威胁、欺骗,我估计就是这么一种状况在。他口口声声说是政府行为,开发商可能就看上这块地皮,然后就是和政府谈,然后政府就出面了,政府肯定想从中间渔利了,而且这就是最主要的一个目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