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客第一案”一审宣判


2006.08.04 00:00 ET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博客第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陈堂发经济损失1000元。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中国的《人民法院报》星期四报道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在去年9月中国博客网博客日志上署名K007的文章,作者用“猥琐人”、“流氓” “烂人烂教材”等词语评价原告,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这些评价明显具有侮辱性质,构成有害信息,法院裁定,自判决生效起5天内,被告中国博客网要在网页的首页刊登向原告道歉的声明,并保留10天;此外还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报道说,原告2005年10月24号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上述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信息有害,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被告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身份证明,双方发生争执,被告没有采取删除措施,没有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教授虞平先生,就此案件评论说: (录音)

陈堂发诉中国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受到媒体和网民的关注。今年6月底至7月初,官方的《人民日报》在国内政治版以“关注博客侵权”为题,连续6天展开讨论。博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载体,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猛,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这个中国首起博客侵权案的审理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有评论认为,此案的判决对规范网络博客的发展和运营意义重大,如何鉴别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后能否作出快速反应、清除有害信息对网站点击率造成的影响等等,是网络运营商必须面对的问题。

旅居美国的前网络刊物“大参考”主编李洪宽先生对此表示: (录音)

清华大学、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06年《传媒蓝皮书》预测,今年中国的博客规模将超过6000万,明年有可能接近1亿。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中文互联网领域的博客站点接近3700万个,专为博客网站提供存储空间的服务商已超过650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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