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地农民伤人案开庭 四百民众法庭外声援(图,视频)

成都双流县失地农民黄文伟今年三月刺伤三名强拆人员,被检察院控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星期四在成都双流法院首次开庭,当地约四百村民和拆迁户到场声援。其代理律师冉彤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是为抵抗强拆而伤人,建议从轻判决,法庭择日宣判。

2011.07.28 09:34 ET
m0728-ql2p.jpg 图片:民众在法院外,公安如临大敌。(天网义工/记者乔龙)
Photo: RFA




视频转载:星期四,成都失地农民和拆迁户在法院外声援。(天网义工提供)  
由创办人黄琦出狱后全面接手的《六四天网》星期四报道,当天上午十点,因被暴力拆迁引发伤人案的黄文伟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开庭。数百名失地农民和各界热心人士把法院围得水泄不通。长期关注此案的陈云飞等维权人士也到场关注庭审。
 
上月出狱的黄琦在法院外告诉本台:“大约去了有四百人左右,进入法庭的只有160名,因为法庭里面座位只有那么多;另外一点就是官方在今天的庭审过程当中安检非常非常严密,一些官方人士在旁边防止发生恐怖袭击,今天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今天很多民众来观摩这个庭审,因为这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朋友他们本身就是失地农民,来自成都各个区,他们自己就是强拆强征的受害者,为什么特别关心就是这个原因。”
 
据报,2010年8月2日凌晨,被告妻子王慧的家遭暴力强拆,所有家产不知去向,三岁的小孩差点被活埋,第一次强拆后他们已上诉至法院。今年3月30日凌晨,家中再遭强拆,黄文伟随即开车回家撞倒一城管员,刺伤三名拆迁方联防队员。被公安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后又被控以“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告的妻子王慧,于庭审结束后对记者说,丈夫只是维权,绝不会危害公安安全:“黄文伟是一个爱家、爱老婆、爱小孩的男人,绝对不会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人;第二,我这个案子当时已经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了,在等待判决的过程中政府这边再次,也是凌晨来(强拆),我们报警,警方不出警,我们都被绑架之后,在这种情况下我老公采取了这种保护自己家人和财产再次受到侵害的行为。我认为我老公无罪。”
 
王慧说,强拆导致母亲住院四十多天,小孩因惊吓过度而患上惊恐症,当局多次以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轻判黄文伟来要挟家人,遭拒绝:“其实政府,今天我们的代理律师也说了这句话,现在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打击一个,震慑一片,但是我们老百姓合法维权有错吗?”
 
而王慧的父母在木棚中居住了八个月,今年6月23日,双流县法院判决强制拆除王慧房屋行政违法,黄水镇政府随即提起上诉,目前还没有判决。
 
代理律师冉彤在庭审后表示:“他这个犯罪即使杀了人,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也属于激情犯罪。他的伤害后果应该定故意伤害罪,而且是间接故意伤害罪比较准确。依法律的规定像这种激情犯罪一般的量刑应该是三到四年比较合适,我已向法官提出了建议,希望法官考虑。择日宣判。”
 
冉律师说,黄文伟在庭审中作了自我辩护:“他也做了一些自我辩护,就是说他这种伤害人的行为是迫不得已的,用尽了所有法律手段都无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的伤害强拆人员。”
 
冉律师认为,当事人因抵抗强拆,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他解释:“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它仅次于颠覆国家政权罪,它的起刑是非常高的,10年。它属于犯罪手段极端残暴,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非常重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检察官在法庭上态度还是比较和缓的,我相信检察官和法官他们最后还是会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我还是抱有这种谨慎的乐观”。
 
黄琦表示,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强烈要求中国政府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暴力征地拆迁,并采取切实措施赔偿全国因强征强拆,利益受损的农民和市民,无条件释放全国因反抗非法征地拆迁而入狱的民众。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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