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更多律師不畏壓力爲法輪功學員辯護

近幾天來,黑龍江及上海的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訴案分別開庭,多名律師莫少平,江天勇,黎雄兵,唐吉田等爲他們辯護時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是對人權的侵犯,律師要捍衛法律的尊嚴。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方媛的採訪報道

2008.11.04 16:00 ET


黑龍江法輪功學員劉景祿和孫麗香夫婦案件上星期四在雞西市雞冠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海外大紀元網站說,數百親友在庭外支持,當局如臨大敵,大批警員到場維持秩序,雖然是公開開庭,但是親友只拿到兩張入場卷,引起衆人的極大不滿。

星期二,劉景祿的姐姐劉淑萍對本臺表示:無論他犯多大的錯誤,作爲親人六個多月沒有見過面,都想看一眼,開庭的時候院子裏圍滿了觀衆,我哥跟他們吵,我姐當時就要往裏進,一個副院長就不讓進,我姐姐在樓梯都昏倒了,但始終沒讓上去。

據瞭解,孫麗香在庭上陳述被抓捕後遭到國保酷刑逼供的事實並嚴正聲明自己無罪,辯護律師江天勇,黎雄兵等要求法庭調查,並抗議檢察院和審判長違反程序的做法,作爲公訴人的檢察院中途要求休庭,近11點十分,法官宣佈擇日再審。

而在休庭時,610人員和法官坐在一起開會研究,律師認爲610干預,法院無司法獨立。

劉景祿的姐姐劉淑萍質疑這是什麼社會?她說:他信法輪功根本就是一個宗教信仰,香港也迴歸中國了,爲什麼香港可以信,大陸就不允許?他根本就沒有破壞國家的利益,現在他還有一個六歲半的孩子,上學,喫住誰來管?不管是什麼錯誤也好,國家是否應該考慮涉及到孩子問題,作爲人道主義社會,是不是應該給他們放出來一個來看管孩子。

而在星期一,上海法輪功學員劉進被上海奉賢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開庭審理,雖然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和尚寶軍爲她作了無罪辯護,但是,當庭宣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對此,莫少平星期二對本臺表示,這是完全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的做法。

他說:說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破壞的是什麼法律?我們認爲她的行爲沒有社會危害性,她認爲好的文章她把它下載,給別人看,這沒有社會危害性,無論從刑法的三百條還是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兩高的解釋裏面都沒有明確說法輪功是邪教,只有兩高頒佈司法解釋的通知裏面才確認說法輪功是邪教,兩高的這個通知本身是不符合中國立法的規定。劉進的行爲,我們認爲是憲法賦予她的言論表達和信仰自由的權利,這也是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規定的一個內容,而且中國都是簽字的,從這個角度講我們認爲她也是不應該構成犯罪的。

這兩起法輪功案件共有六名律師作辯護,他們據理力爭,駁斥了當局的指控。對此,爲劉景祿辯護的江天勇星期二對本臺表示,這些人僅僅是一個普通信仰者,我覺得他們權利完全是宗教信仰的自由權利,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他應該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明白他們所遭受的人權侵犯,越來越多的律師基於對法律的信心,也越來越多地參與對這樣案子的代理,儘管在中國還是受到一定的打壓,但是越來越多人蔘與,我想他們是基於法律的信念和對宗教信仰自由,人們的言論自由的一種支持。

以上是自由亞後電臺記者方媛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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