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首宗媒體涉"煽動"案 立場新聞兩高管被判有罪

2024.08.29 12:02 ET
香港現首宗媒體涉"煽動"案 立場新聞兩高管被判有罪 2024年8月29日,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在香港地區法院保釋離開。
路透社圖片

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媒體《立場新聞》曾進行過大量相關報道。本週四,香港法院判處這家媒體的前任和時任署理總編"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該案成爲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首宗新聞機構高層被判"煽動"罪名的案件。香港記協譴責該判決導致新聞自由嚴重倒退。

香港網媒立場新聞在2021年12月遭國安處凍結六千萬元資產,導致被迫停運後,前任總編鐘沛權和時任署理總編林紹桐以及立場新聞母公司被控發表十七篇具有煽動意圖文章。

該案8月29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宣判。立場新聞和兩名高層被判罪成,法官頒下判詞並把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宣判,被告暫時可以保釋。

判詞表示,雖然被告人稱立場新聞不是政治平臺而是包容不同聲音的開放平臺,但法官認爲這個說法是謊言;裁定立場新聞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2019年時更成爲抺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並認定控方提交的十七篇文章包括何桂藍專訪和多篇博客共十一篇具有煽動意圖。上述法院判詞還指出,立場新聞這兩名高層知道這些文章有煽動意圖卻提供發佈平臺,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促致改變、以及憎恨司法,是罔顧煽動後果,裁定犯罪意圖成立。

林紹桐:新聞工作者只效忠公衆 沒有與誰爲敵

林紹桐因要接受化療不能到庭,由代表律師餘若薇讀出陳情書。他表示,立場新聞的每一名員工都抱着不受財團、金主、權力或黨派左右的理想報道新聞,記錄香港,盡力留下歷史初稿,爲無權者、弱勢和小衆發聲,緊守崗位,爲公衆服務。

2022年11月7日,前《立場新聞》前總編輯林紹桐在香港法院獲准保釋後離開。(法新社)
2022年11月7日,前《立場新聞》前總編輯林紹桐在香港法院獲准保釋後離開。(法新社)

林紹桐說:“在還押初期,有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其中一人形容大家各爲其主。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解釋,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爲敵。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只有公衆,也只能是公衆。因爲我們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

鍾沛權聞判時表現平靜,當庭把陳情書交予法官。專門報道香港法庭新聞的《法庭線》引述鍾沛權的陳情內容,他表示,有很多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呼應時代的挑戰,當中更有人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這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前員工強調忠實報道 不認同“煽動”定性

曾任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的陳朗昇對本臺表示,聞判決後感到心情複雜,因爲報道的方向和角度都是集體的決定,對兩名高層爲大家被判有罪感愧疚,強調他們是按忠實報道事實的原則工作。

陳朗昇說:“立場新聞存在七年,我們真的很忠實地把不同的說法都拿出來。當本土派對六四晚會批評的時候,我們有很多的文章和博客對此有不同的反駁。最終法官裁定十一篇是有煽動的意圖,但是四十萬的材料,還有數以千計的直播當中,這十一篇文章是怎麼回事呢?我覺得這樣說我們是有政治的立場,真的恐怕不是事實。但是法官有他的看法,只能夠尊重。”

曾任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的陳朗昇表示,對2名高層爲大家被判有罪感愧疚,強調他們是按忠實報道事實的原則工作。(受訪者提供)
曾任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的陳朗昇表示,對2名高層爲大家被判有罪感愧疚,強調他們是按忠實報道事實的原則工作。(受訪者提供)

另一名前員工表示,對判決感到很傷心,所有同事都是憑專業和良心報道真相卻被說成抹黑的工具。他感到不憤,但現在更擔心的是,如果要判囚會嚴重影響林紹桐的治療。

學者:媒體被定性煽動 恐形成文字獄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研究員黎恩灝表示,這次判決比早前出版羊村繪本案影響更廣,不僅是出刊,連新聞報道和評論文章也被納入煽動意圖檢視的範圍,更特別和刻意定性媒體有強烈的政治取向。他形容香港法庭的做法非常危險。

黎恩灝說:“新聞媒體用自己的專業和倫理判斷去做新聞,被定性成爲有政治主張、政治立場的一個媒體。對於在香港做媒體的,他們是不是要因爲法庭的定性,他們(媒體)不能夠去支持某一些重要的、政治的價值,或者是一些新聞道德的價值。當然是會變成很強文字獄的文化在香港了。”

律師:判決顯示香港法庭已中國化

律師兼時事評論人士桑普也表示,該判決是對言論再劃一道紅線,讓香港失去言論自由的同時,爲新聞機構定性的做法看到香港法庭越發中國化。

桑普說:“對於立場新聞被標籤爲本土主義,以前的判決很少這樣定的,這個是很中國的手法。所以只要貼個標籤出來,就說你就是反共;結論出來了,說你什麼顛覆,什麼東西都不用審了。這個就是毛澤東、中共獨裁者用的一個手法。你(法官)是政治判官嗎?還是說你是依法來審判?”

香港記者協會也就此聲明表示,兩名媒體高層被判罪成顯示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當局使用煽動罪、《國安法》及二十三條等法律檢控新聞工作者。國際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則譴責這項判決是對已支離破碎的香港新聞自由再一次的打擊。

該案件受到香港和國際輿論高度關注,英國、法國、美國、德國、歐盟、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派領事到庭聆聽裁決。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在判決後聲明表示,該判決顯示香港新聞自由在收窄,進一步限制多元交流及資訊自由流通;呼籲香港當局停止起訴記者,保障自由、獨立及多元的傳媒。前港督彭定康表示,該判決標誌着香港媒體自由進一步惡化,國際社會應繼續密切關注香港新聞自由,以及考慮採取相應懲罰措施。

香港政務司長陳國基回應立場新聞案件強調,港府尊重及重視新聞自由,也有法律保障,不存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

記者:陳子非    責編:陳美華、何平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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