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拟修法:“国家安全“案件仅限中国籍法官审理


2018.01.30 13:45 ET
1024px-Macau_Government_Headquarters_01.JPG 澳门政府总部。(维基百科网)

澳门政府正酝酿修改法例,规定只有中国籍的法官可审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此举引发律师公会反对。有民主派人士认为,相关计划是基于政治原因。

澳门政府早前就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文本向澳门律师公会作咨询。当中建议,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需由中国籍法官审理。

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接受当地媒体访问时表示,为某一犯罪类别设立特定的法官群组,违反《基本法》及澳门的基础原则。他援引基本法第85条表示,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但没说可设立特定法官组。认为建议有歧视成分。

澳门议政团体“传新澳门协会”理事长林宇滔表示,有关建议目前正处于初步法律酝酿阶段。

林宇滔:我理解中央的角度(观点),也理解澳门法律界的忧虑。但我觉得这也不涉及太大的真正的争议,只是大家角度不一样。我们(澳门)对非中国籍法官持比较开放的态度,但可能国家安全始终涉及中央政府,其实我可以理解中方的角度(观点)。

澳门媒体援引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的案件关系国家利益,需要十分审慎,有关建议不存在歧视外籍法官的问题。消息指出,政府参考外地情况大多规定,法官资格必须是本国人士,若涉及国家安全案就由本国法官审理。当局正分析律师公会的意见书及搜集外地资料进行比较。

反对建议的澳门大律师飞文基指出, 以国籍区分法官案件审理的范围并不公平,因为没有理由不许外籍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他反问,这是否暗示只有中国籍法官才可维护中国的国安问题?而且这样会使人觉得法官会偏袒自己人。

澳门立法会民主派议员苏嘉豪担心澳门的司法独立会受到损害。

苏嘉豪: 根据基本法87条相关程序,有独立委员会去征选推荐法官。如果在独立程序机制上面建立筛选的机制,将对司法独立会有一些影响。

另一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相信,澳门政府的计划是基于政治考虑,彰显国家的权力可以超越程序的限制。

吴国昌:目的是可以表现中央政府的权力是不受控制的,其他的力量不能控制它。它用这种方式建立超越传统权威。如果大家都习惯了,它觉得可能对它来说非常舒服。

吴国昌认为,修订有关法例不会违反基本法,原因是澳门政府到时会借鉴香港的经验,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把修改法例合理化。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石山、何平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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