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關注香港禁蒙面法 有專家稱加港兩地豈能類比


2019.10.04 12:10 ET
cl104l.jpg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佈將實施《禁蒙面法》後示威者上街遊行抗議。(美聯社)

香港「禁蒙面法」5日生效,加拿大也有類似法律,但有加拿大公民運動和法界專家認爲香港和加拿大不應該拿來類比。

香港推動禁止蒙面規定的過程中,不斷提到西方國家如加拿大丶德國和法國等都有蒙面法,這不是特例。的確,加拿大早在2013年起實施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參與暴動或者非法集結時蒙面,除非該名人士有「合法理由」蒙面,例如因宗教或者健康理由。違者最高面臨十年監禁。

 

 

溫哥華支聯會主席李美寶說,加拿大和香港可放在一起比較嗎?“加拿大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大家相信司法制度。但香港不是,現在有警察濫用權力丶政府罔顧民意,甚至有發生政治迫害的事件,而民衆有司法可依賴嗎?可能透過選舉改變嗎?

加拿大律師李溢(Richard Lee)表示,這個法律本身沒有不對,暴力示威沒有人會接受,若是和平示威何須擔心身分遭識別?但香港政府要對香港人民說清楚法律的立意和行使的方式,不是說有其他國家採用就一定好。“有個東西很好,一定有它的理由,絕不是單純因爲很多人都說好就是好,有可能其他國家的想法是很愚蠢的。”

當時加拿大推動此立法時也遭到加國社會的反彈聲浪,例如有法律界認爲這間接扼殺民衆集會權利,也有學者批評法律可能讓警察「先發制人」,逮捕戴着口罩的合法示威者。

資料圖片:2019年5月8日,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離開她在加拿大溫哥華的住宅。(路透社)
資料圖片:2019年5月8日,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離開她在加拿大溫哥華的住宅。(路透社)

正當加拿大社會關心香港局勢的同時,爲期兩星期的中國華爲科技財務長孟晚舟信息公開的法庭審理案件暫時告一段落,孟晚舟的律師強調加拿大當局拘捕過程違法,皇家騎警和美國當局串通,更將孟晚舟的電子設備信息提供給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但控方對此則予以否認。法官下令控方須在10月9日前,向法庭呈遞與此有關的5位騎警的宣誓書,以證實他們是否有向FBI提供相關信息。辯方則必須在10月16日前對宣誓書作出回應,以決定是否申請傳召及交叉盤問該5名騎警。

麥克唐納-勞裏埃研究所所長布賴恩·李·克勞利(Brian Lee Crowley)表示,加拿大民衆對孟晚舟的案件發展是很關心的,因爲大家很清楚,此案攸關兩個加拿大公民在中國的安危和加拿大與中國的經貿關係,但此案也喚醒了加拿大國民的意識,認清和中國建立良好關係不是想象的那麼簡單。  “國民知道我們的確因爲和中國深化經貿關係得到了利益,但這不能就此犧牲我們的外交話語權,甚至讓加拿大人的生命遭到危害。”

布賴恩·李·克勞利相信,加拿大聯邦大選投票日將近,雖然外交政策不會是左右選民投票的主要因素,但加中關係已經成爲選戰中的一個熱點。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柳飛  責編:嘉遠  網編: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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