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認定胡鑫宇自縊身亡 輿論疑慮未消
江西上饒中警方週四舉行新聞發佈會,說明中學生胡鑫宇死亡事件。警方認定胡鑫宇是自縊而死,屍體發現地就是第一現場,並強調胡鑫宇有厭世表現。不過,輿論對胡鑫宇案的疑慮並未消除。
- 官方稱胡鑫宇是自縊身亡
- 同是大案 中美輿論調性爲何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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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市鉛山縣致遠中學的15歲男生胡鑫宇失蹤106天后,他的遺體上週末在金雞山糧倉大院內找到。胡鑫宇的案子疑點重重,包括警方組織數千人進行搜索,爲何未發現遺體?一根鞋帶可懸吊一百多斤重的死者?
週四上午十點,當地政府部門在鉛山縣的胡鑫宇案新聞發佈會上,警方發言人胡滿松的說法是:“2023年1月28日,胡鑫宇屍體被發現。在國內權威刑事技術專家技術指導下,省、市、縣公安機構聯合組成專班,通過調查、訪問、現場勘察、屍體檢驗、物證檢驗鑑定等工作,認定胡某宇系自縊死亡,屍體發現地爲第一現場。
警方:器官都在但已腐壞
警方通報稱,屍體發現地是原始第一現場,無打鬥或拖拽痕跡。屍體頸部縊索由兩根白色鞋帶相接而成,在靠近屍體頭部的圍牆內側紅石凸出部位,發現黑色錄音筆一支。各臟器在位無缺失,但均腐敗。
不過,網上有網民通過視頻公開測試鞋帶承受力,三名男子用鞋帶模仿自盡,發現鞋帶難以承受一百多斤重量,立即被扯斷。本臺無法獨立覈實網上測試的鞋帶的視頻,以及網上測試用鞋帶是否與警方聲稱胡鑫宇自縊使用的爲同款。就有網民質疑,胡鑫宇的鞋帶莫非是定製的?
警方摘錄音筆內容 未提供原始錄音
警方還稱,胡鑫宇錄音筆中的兩段音頻清晰表達厭世想法,時間分別是去年10月14日下午5時40分及晚上11時08分。在有家屬代表和委託的律師全程見證鑑定過程,錄音內容不存在人爲合成、篡改情況。
“認爲胡鑫宇性格內向溫和、孤獨,在意他人看法,少與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溝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緒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隨時隨地在書本上記錄自己情緒、想法的習慣。”
在約一個半小時的記者會上,警方用了10分鐘時間通報辦案經過,其餘時間回答新華社等記者的提問。
山東律師馮延強當天接受本臺記者查詢時稱,官方通報對胡鑫宇案的新聞發佈會不是很嚴肅。他說:“好多事情都是泛泛而談,當說到案情的證據內容的時侯,兩位警察帶入個人的感情太多,彷彿是在表演胡鑫宇(行爲),警察這種演繹證據的風格。我是比較反感。”
法界觀點:警方不立案應向死者家屬說明
馮延強說,警方應該交代有無向胡鑫宇的家屬出具受案回執,出具不立案告知書。把錄音筆等還給家屬,沒有立案,應無權繼續扣押胡鑫宇的遺物。
馮律師還說,他至今未見到(證據),無法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發表意見:“音頻文件你聽過嗎?我們沒聽過,警察在新聞發佈會上怎麼說怎麼是。我們又沒聽過。這個案子你警察都沒立案。你至少應該受理案件。”
中國律師包龍軍表示,警方對胡鑫宇自縊的認定並不嚴謹:“很多疑點必須排除,胡鑫宇如何進入糧倉?如何自縊?現在下結論太早。”
對比去年發生在江蘇豐縣的“鐵鏈女”事件與河北的“唐山打人”事件轟動全國,官方只是以文字通報案件終結。此次胡鑫宇案,官方選擇召開新聞發佈會,並邀請記者現場提問。
湖南一地級市的前派出所副所長李先生對本臺說,這次新聞發佈會是爲平息民憤,“走過場”而已:“這次事件被視爲造成惡劣的影響,幾個提問的都是國內各大媒體的記者,就像做戲走過場,應付一下關注事件的羣衆。如果是一個普通的失蹤案,不會有這麼多人關注。”
(凡事都有解決之道,請積極尋求專家諮商與建議)
記者:古亭 責編:陳美華 許書婷 鄭崇生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