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向国企提取红利


2007.06.01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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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决定,将以股东的身份收取国有企业的红利。改变国有企业只依照法律缴税,而不上缴利润的作法。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国务院常务会议五月三十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级国有企业进行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这表示国有企业只纳税不上缴红利的时代将一去不返。所谓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上海东方早报报道说,这次试点只限中央级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实行这个办法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地方政府决定。中国自1994年进行利税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只依法缴纳税金,而不再上缴赢利。

加拿大拉瓦尔大学经济学教授苏展表示,中国国有企业的股东是政府,按照通常惯例来说,股东支取红利是正常作法,但中国因为国企改革,十多年来一直没有这样作。

“当时要建立税务机制,但94年以后国营企业确实有这么一段时间一个是转轨的时候,你要国营企业能把自己资金向银行贷款,能够承担一些企业下岗人员的负担。实际上那个负担已经很重了。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之下,红利的意义不是很大,也不够有激励性。”

苏展教授认为,中国的许多国有企业作为垄断性的企业,盈利情况比十多年前大为好转,如果政府不收取红利,企业盈利将转化成为国企经营人员和职工的工资开支,对社会公平没有好处。

“从2004年尤其是这两年,中国政府更讲究说和谐社会、公平发展、可持续发展。国营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处于一个非常优势的地位,所以说得到好处在各方面要比其他行业多得多。我想这个决策对于政府更好地利用国营企业创造利润进行再分配,能够增加公证性和谐发展,可能有它的好处。”

数据显示,2006年全中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人民币,其中中央级国有企业利润约为7700亿,比十年前增加了五倍左右。美国爵硕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介绍说,资本经营预算,还包括了企业再投资和出售资产等方面的内容,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内容。谢教授表示,如果政府直接支取国有企业的一部分赢利,可能会促使国有企业增加对非垄断市场的干预,不利于非国有企业的成长。

“实际上政府可以随时利用行政权利来干预它进入市场,朝对它有利的方向做。因为它是政府,它可以控制所有方向。再比方说人员雇佣、劳工雇佣上、在环保检测上、在卫生检查上面,会在所有方面加以限制。”

苏展教授认为,这样的担心确实有道理,但他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制度性问题,关键看中国政府如何选择未来的发展道路。

“这个危险是肯定有的,但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通过市场解决的,这是要政治上解决。这就是中国社会和中国政府的一种选择。国营企业从49年以后这么多年,包括在东欧的所谓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我想中国政府现在也承认,基本上是失败的,因为国家参与经营过大,肯定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所以我想这几年的改革,中国政府好像基本上是比较明确的。一方面叫这些国营企业在这些重要领域里面生存下去,另一方面对他们要有一个监督和控制。我想这个东西是一个政治改革问题。”

报道说,中国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强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红利比例;二是企业预算和政府财政预算分开,但又要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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