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政府強拆房屋引不滿


2007.04.17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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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長沙市政府採用強制的方式來拆遷房屋,引起當地居民不滿。部份拆遷戶在被拆遷過程中受到暴力對待,他們已經向法院提出上訴,並且不排除到北京上訪。以下是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中國泛藍聯盟湖南成員張子霖星期二上午告訴本臺記者,長沙市政府的強制拆遷情況十分嚴重,他和另一位成員謝福林近日到了朝陽二村進行實地調查,發現長沙市政府在這些拆遷中非但沒有盡力去幫助當地居民,反而還用脅迫的方式要居民就範拆遷,張子霖對記者說:“那個地方是朝陽二村,鄰近長沙市火車站的繁華地帶,現在房價最少是每平米8000--10000,而現在拆遷補償款爲每平米2000多。朝陽二村普遍存在着大規模強行拆遷的行爲,主要是以芙蓉區法院爲首的,包括把人非法拘留和關押等等。”

張子霖表示,在補償嚴重不到位的情況之下,許多居民自然不願被拆遷,因爲房子被拆之後,他們就無法再買其它房子來居住了,但面對這樣的情況,當局只是以強制的方式來解決;例如,2006年9月6日芙蓉區政府和芙蓉區法院組織強行拆遷,出動了以法警爲主的拆遷隊伍千餘人,警車達二十多臺.採取恐嚇、威脅、逼迫朝陽二村全體百姓,對80戶不同意拆遷補償而拒絕搬遷的居民採取強行的拆遷,並要求朝陽二村的居民"必須無條件接受拆遷辦制定的方案件和條款"。

一位居民李毛芳當天早上六點多便遭到當局的強制拆遷,李毛芳星期二向記者表示:“當天共有一千多警察還有許多警車進行強制拆遷,他們要示威所以帶了這麼多人來,那個情形真是很恐怖。當時我媽住二樓,我住一樓,我媽喊救命,他們幾個男人把我媽四個手腳抬着走了幾十米,我也不知道爲什麼這些人這麼殘忍,他們就是不顧輿論,他們就是要這麼搞。後來我被關進拘留所裏,在裏面我還被砸到暈倒。”

李毛芳說,當局到現在都還沒有給予她任何補償,因爲她已經向法院提出上訴:“我去年就一審了,一審判我輸了,我又起訴了二審,二審已經是去年十二月,按照法律程序他是三個月內要開庭,但一直沒開庭,他自己棘手了,因爲物權法通了,他們不可能判我輸。我說你判我輸我就上北京,我計就會把所有數據都帶去,我就叫他們法官自己看。”

記者於是打電話到芙蓉區人民法院查詢:

記者:有一些朝陽二村的居民反映,他說你們法院讓拆遷辦去強拆他們的房子,然後你們還對一些百姓進行非法拘禁關押,是否有這樣的情況?

芙蓉區人民法院:這個事情,\x{59b3}是哪裏?

記者:我是香港打來的

芙蓉區人民法院:\x{59b3}打我們一個電話,找我們領導好嗎?

但記者按她口述的電話號碼打去,一直無人接聽

李毛芳表示現在房屋被毀,他們一無所有,沒有了房子,也沒獲得補償,幾個月來過着四處流浪的日子。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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