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因假新聞圖片被告上法庭
2004.10.22 00:00 ET
今年二月,在荷蘭舉行的世界新聞攝影比賽中,武漢晚報作品“非典時期的婚禮”獲得三等獎。但這張獲獎新聞照片卻被證實爲僞造,被告上法庭。最近武漢中級法院裁定武漢晚報敗訴。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的報道。
這張獲獎照片在國內外頗爲有名。照片中兩名戴著口罩的年青人,身著西服和婚紗橫過馬路,2003年5月七號刊登這幅照片的武漢晚報在圖片說明中說:“在武漢市街頭,一對情侶穿着婚紗,戴着口罩,穿過馬路去拍婚紗照,一位拄着柺杖的老人與他們擦肩而過,‘非典’時期,愛情、婚姻和生活仍在繼續。”
然而照片中的“新郎”卻將武漢晚報和攝影記者邱焰,告上了法庭。“新郎”陳英說,他只是婚紗攝影商店的模特,這幅照片導致他和女友分手,因此要求武漢晚報和記者邱焰賠償他的精神損失。
今年七月,武漢江漢區法院裁定武漢晚報敗訴,賠償原告三萬元人民幣,武漢晚報上訴後,近日武漢中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武漢晚報賠償金額降爲兩萬。而攝影記者被判定爲職業過失,不受處罰。
武漢執業的胡毅剛律師解釋說,責任主要在報社而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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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至電武漢晚報,值班人員不願意談論這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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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媒體的報道,原告陳英是武漢色色婚紗影樓的模特。報道透露,去年五月色色影樓舉行街頭婚紗表演,以口罩表現非典時期特色,以招徠生意。不過原告在訴狀中則表示,武漢晚報記者邱焰找到他和另一名模特幫忙,並答應照片將以模特而非結婚新人的身份刊登,但後來刊出的照片卻嚴重失實。
本臺記者致電武漢色色影樓,一名值班人員表示,不知道這個事件,也不知道模特陳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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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中級法院裁定,武漢晚報刊登圖片時使用了“新人”這個詞,與事實不符,給陳英造成了精神損失。
武漢的胡律師認爲,新聞媒體報道新聞應該加以證實,當時記者應該向攝影對象覈實情況,否則出現了問題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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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晚報的一名編輯,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她不清楚報社是否內部處分了攝影記者邱焰。中國一些新聞專家認爲,近年中國假造新聞的事件不少,應該引起中國新聞界的注意。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的報道。